2017年12月27日上午,在常州市行政中心惠风厅召开“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纲要内容解读新闻发布会,根据发布会安排,市司法局局长张加林向媒体介绍了常州市“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纲要出台的主要情况。
为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和常州市“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市法宣办、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牵头起草了《常州市“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今年年初,市委深改组将制定出台《纲要》、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纳入工作要点。市司法局于1月份启动起草工作,完成初稿后征求了各地和50个普法成员单位的建议,形成征求意见稿。召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参加的座谈会,结合“三大一实干”赴基层和法院、检察院、法制办等单位走访听取建议,综合各方意见修改后,经法宣领导小组审阅形成送审稿。11月3日,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纲要》送审稿。11月29日,市法宣办召开纪委、财政局等单位参加的会签会,形成《纲要》讨论稿。12月2日,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纲要》讨论稿。12月15日,市委、市政府正式下发《纲要》。
一、《纲要》的主要内容
《纲要》分正文和2个附件。正文部分对“七五”普法的重点任务予以细化并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共有四部分10章节35小点,分别明确了普法的内容形式、重点群体、重点事项和保障措施。
1、普法工作的主要内容:第一章通过开展“宪法宣传月”活动、确立宪法宣誓制度和深化法律法规宣传,确定了普法活动的宣传内容是宪法、法律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重要论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党内法规和围绕“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2、重点普法人群:第二章通过党政机关法治讲座制度、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长效机制的“三制度一机制”举措,同时要求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以制度规范引导国家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第三章以国民教育体系为载体,法治副校长制度为抓手,青少年法治教育载体和阵地建设为落脚点,强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第四章强调了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社会组织、新市民三大群体和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3、重点普法制度:第五章确立了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千人以案释法制度,并从现场讲座、互联网直播、案例库收集和发布等方面,明确了以案释法制度的内容和形式。第六章列明了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的载体、时间(版面)、覆盖面的要求,并突出了在微信、微博、APP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法治宣传的重要性。
4、重点普法形式:第七章对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社会组织依法治理、法治惠民机制进行了详细规定,以实施“五区同创四年行动计划”、法律顾问制度、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活动以及“法律护农”等特色普法活动为载体,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基层法治实践相融合。第八章从考评、扶持、推广、培育等方面明确了深化法治文化建设的相关要求,通过多项举措,把法治元素导入群众公共文化生活和家庭建设中,融入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建设,增强社会参与的广度和深度。
5、考评保障。第九章对组织领导、普法责任、督查考核机制进行了规定。第十章从队伍建设、评估机制、经费保障等方面明确了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保障机制。
二、《纲要》附件的主要内容
《纲要》附件1是《“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清单》,以清单形式明确了市委办,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依法治市办等57个市级重点单位普法的重要内容、重点对象和主要活动事项。
附件2是《“七五”普法考核验收办法》,这是根据省考核办法的要求结合常州市实际制定的,目的是明确考评标准,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普法工作的指导考核。考核验收对象是各辖市、区,市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直属单位。考核验收原则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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