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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9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2021-08-1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常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规定,对在退红线区域擅自设置地桩、地锁、锥桶等障碍物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正的,处100元至500元罚款。

8月12日从市城管部门了解到,在《常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实施前,常州市全面启动非法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专项整治。其中,对擅自设置地桩、地锁、锥桶等障碍物的,先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并要求当事人立即自行撤除。

8月12日,在丁堰街道观墩花园商铺门前看到,明明是公共停车泊位,有人却在泊位上安放了石墩、警示桩等障碍物,甚至还有人在泊位上安装地锁。丁堰街道综合执法局队员立即拆除了违规地锁,并向临街商铺店主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商铺遵守相关规定。

常州经开区从6月份起率先开展相关工作,收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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