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vi >> 部门动态 >> 正文

城管局:组织相关处室和人员学习新版《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

发布日期:2016-07-2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根据省住建厅公告,《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自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领会新标准精神,科学指导市容类工作,7月29日,常州市城管局召集市容处和灯光办相关同志,集中学习新版《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围绕新标准,与会人员从街景和建(构)筑物,公共场所与公共设施,城市道路,户外广告、店招标牌与城市照明,环境卫生,城市绿化与公共水域六个方面组织学习,同时联系工作实际,就如何加强城市容貌管理和维护,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进行探讨。

    最后,分管副局长孙骏要求与会人员,不仅要认真学习标准,还要学以致用,有效指导相关工作的开展;要对照标准、拓展思路,借机完善市里正起草修订的市容管理办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