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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发布日期:2023-07-0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30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了《常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社会各界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意见征集工作得到了公众的积极响应,征集期内,收到了广大网民通过电话、信件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的修改建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相关反馈意见进行了分析研究,对以下合理意见予以采纳:

网友建议:《征求意见稿》第三章第七条中“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比例分摊;……比例分摊;……比例分摊承担”前后不一致,建议全部修改为“比例分摊承担”。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纳情况:同意采纳。

同时,网友提出的其他问题和建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均给予了回复。在这次意见征集活动中,公众积极参与,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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