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7日上午10:00
发布地点:市行政中心惠风厅
发布主题:常州市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员:计 英 常州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政治部主任
赵行湛 常州市钟楼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蒋国年 常州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
主 持 人:王志新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发布会主席台
发布会会场
王志新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王志新】各位记者朋友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为了帮助大家了解今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的相关情况,今天我们请来了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计英先生,钟楼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赵行湛女士,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蒋国年先生,下面请计主任介绍相关情况。
计英 常州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政治部主任
【计英】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通报我市检察机关近年来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的情况,更好地回应社会各界关切,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和改进虚假诉讼监督工作。下面,我将有关情况向各位作一通报。
一、全市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破坏司法秩序的虚假诉讼现象时有发生。我市地处长三角经济较发达区域,虚假诉讼发生率较高,涉及的案件类型也较多,加大对虚假诉讼的防范和查处显得尤为突出和迫切。
201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院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各项要求,紧扣重点,精心组织,确保实效。两级院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278件,涉案金额1.84亿元;其中已审结并提出抗诉13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5件,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10件,向法院建议追究责任100件,向司法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1件,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23件33人,在严厉打击和防范虚假诉讼、推进司法诚信体系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强化虚假诉讼监督的主要做法
(一)突出重点领域,强化打击力度
一是开展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领域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针对交通事故领域民事虚假诉讼多发的情况,我们组织基层院积极排摸线索,对查证属实的7起类案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均获再审改判;同时向公安移送线索3件,追究刑事责任4人。二是开展民间借贷领域虚假诉讼专项活动。严厉打击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编造虚假借款事实、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共查办此类案件65件,其中抗诉5件,发再审检察建议5件,执行监督10件。三是开展虚假仲裁执行专项活动。对当事人恶意串通制造虚假仲裁案件、向法院申请执行生效仲裁裁决书或仲裁调解书、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予以重点监督,查办江苏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虚假劳动仲裁系列案等共127件,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注重内外协作,凝聚监督合力
一是搭建联动查处平台。对内注重检察权优势互补,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虚假诉讼监督领导小组,全程指导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对外推动形成全市范围内公检法司联动查处网络,牵头公安、法院、司法局会签《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和规制虚假民事诉讼行为的若干意见》,围绕线索整合、案件突破、分工配合、处理方式等问题牵头召开联席会议31次,为各部门联动打击虚假诉讼奠定基础。二是构建检法协作机制。检法两级院建立虚假诉讼案件线索通报、协查、调研等多层次、多渠道的协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三年来,法院共向检察机关移送线索60余件。三是建立多元化监督机制。深度挖掘案件线索,与刑检、自侦部门协力实现全方位多角度监督。如在查办某化工有限公司41件虚假诉讼系列案中,检察机关发现案件代理人都某、刘某涉嫌帮助伪造证据罪,民行、侦监、公诉等部门人员采取集中讨论案件、联合调查取证、协助出庭等方式,最终成功办理此系列案件,向法院提出民事抗诉,都某、刘某等人也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截至目前,全市针对虚假诉讼共开展民事监督277件,行政监督21件,刑事立案13件17人,形成了打击虚假诉讼的民事、行政、刑事三位一体的多元化监督模式。
(三)积极排摸线索,强化调查核实。
一是完善线索处理机制。对涉嫌虚假诉讼的控告、申诉、举报线索,由民行部门适时提前介入,协助控申部门把好受理关;加强与检察机关内部各业务部门的信息共享,完善内部虚假诉讼线索移送机制。二是拓宽案源搜集渠道。强化外部协作,通过走访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搜集虚假诉讼线索。树立全面审查案件意识,主动调查发现案中案。如在答复张某咨询申请检察监督的程序性问题时,检察人员敏锐觉察该案件与社会舆情反映的江苏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虚假诉讼案关系密切,遂抽丝剥茧,调取该系列案件的诉讼卷宗,经过缜密调查,发现21起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10件,其中8件向法院抗诉,2件提请抗诉。三是健全调查核实机制。注重书面审查和外围调查相结合。如在办理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件过程中,在书面审查基础上,经过外围调查取证,发现该案房屋买卖合同存在问题,查实为虚假诉讼,向法院提出抗诉6件,其中5件已获改判。注重民行调查与刑事侦查相结合。如在查办袁某虚假诉讼系列案中,针对袁某收监后口供无突破的情况,及时与公安机关协商审讯思路,由具有丰富侦查经验的公安干警突审,袁某心理防线被逐一攻破,如实交代虚假诉讼事实。
(四)加强跟进监督,提升办案质效。
一是建立案件跟进的常态化机制。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对发出检察建议的案件,通过庭前交换意见、会谈、协商、列席审委会等方式进行跟踪监督。二是建立打击防范虚假诉讼的长效化机制。金坛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有7名法律服务人员存在违法违规执业现象,对此,该院及时进行监督,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进行了全面普查和整顿,并对涉案人员作出吊销证件、督促相关机构予以开除等处理。为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金坛区检察院在全省率先牵头法院、公安、司法、工商等部门共同出台了《关于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监督管理的意见》。新北区司法局则专门在市委党校举办司法所所长、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培训班,邀请检察官开展防范虚假诉讼专题培训。
(五)规范司法程序,提升监督能力。
一是规范监督程序。全面调研分析近年来查办虚假诉讼的司法依据、典型案例,制定《常州市检察机关办理虚假诉讼案件工作规范(试行)》、《查办虚假诉讼实务手册》等,规范虚假诉讼查办程序。二是配强监督力量。充分整合两级院办案资源,成立以市院民行处负责人为组长、两级院民行部门业务骨干为主力的虚假诉讼案件专门办理小组,确保虚假诉讼案件规范高效办理。三是提升监督素能。多次举办以虚假诉讼案件审查为重点内容的实训活动,邀请具有查办虚假诉讼经验的一线干警为参训人员剖析真实案例、交流查办经验,提升两级院干警查办虚假诉讼的整体素能。
虚假诉讼监督取得的成效
201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加强内外协作,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执行监督检察建议等方式,有力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营造诚信的司法空间。常州虚假诉讼监督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并被《检察日报》头版头条刊发。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2013—2015为期两年的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中,金坛区检察院民行科因成绩突出,在全省111个参评单位中脱颖而出,被评为全省先进集体;全市有2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专项行动先进个人,2起案例获评全省虚假诉讼监督优秀案例。
三、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工作的设想
下阶段,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对虚假诉讼监督工作的专题研究,逐步掌握发案规律,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内外打击合力,有效构筑虚假诉讼发现、查处的长效机制,为建设司法诚信体系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各位朋友,依法监督虚假诉讼是检察机关维护司法秩序、树立司法公信的重要方式,也是实现法治社会公平、正义的必要措施,这项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热切希望各位记者朋友多关注、多宣传常州的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多给我们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谢谢大家!
【王志新】谢谢计主任的介绍,下面有请记者提问。
常州晚报记者现场提问
【常州晚报记者】刚才听发言人介绍,近年来检察机关加大了虚假诉讼的打击防范力度,请问检察机关在监督虚假诉讼过程中具体采取哪些监督措施?
蒋国年 常州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
【蒋国年】检察机关经调查核实,对于因虚假诉讼导致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有错误的,即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采取向法院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的方式纠正错误的生效裁判。在执行环节发现虚假诉讼的,采取执行监督检察建议的方式进行监督。对于查办过程中发现有关诉讼参与人涉嫌刑事犯罪的,会将该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如涉及司法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则将该线索移送本院职务犯罪侦查部门。
江苏法制报记者现场提问
【江苏法制报记者】打击虚假诉讼存在着诉讼线索发现难、监督防范难等问题,那么请问检察机关破解打击虚假诉讼难题的关键是什么?
赵行湛 钟楼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赵行湛】正如您所说,相对于普通民事案件而言,虚假诉讼案件具有更强的隐蔽性,原被告双方往往精心策划、设置好证据链条后才到法院进行民事诉讼的联袂演出。检察机关要发现和认定虚假事实,就必须将调查核实意识贯穿于办案全过程,通过询问、查询、鉴定、查阅案卷材料等多种方式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查清事实真相。同时,对虚假诉讼的打击和监督,仅靠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甚至仅靠检察机关单打独斗很难取得明显成效,关键还是要形成打击合力。近几年,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主动加强与侦监、公诉、反贪、反渎、控申等检察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信息通报、线索移送等机制,形成了强大的内部合力。同时,检察机关还牵头创建了公、检、法、司“四力合一”的联动机制,形成了打击虚假诉讼组合拳,取得了明显成效。
【王志新】好,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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