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将疫苗分为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
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规定接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
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接种第一类疫苗,受种者或其监护人不承担费用,费用由政府承担,受种者主要为0~6岁儿童。其监护人应配合有关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的要求,保证儿童及时接种第一类疫苗。
接种第二类疫苗由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承担费用。第二类疫苗是对第一类疫苗的重要补充。有些第二类疫苗针对的传染病的感染率、发病率较高,对部分儿童健康的威胁较大,如水痘、流行性感冒等,都是儿童常见疾病。一旦患病,不仅儿童健康受到严重危害,家庭和社会的负担也会大大增加。因此,专家建议,家长可以根据儿童身体状况和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来选择自愿接种第二类疫苗。
此外,疫苗的分类不是一成不变的。例如,曾经是第二类疫苗的甲肝疫苗、麻腮风疫苗、乙脑和流脑等疫苗,均已被陆续纳入到一类疫苗范围内。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会逐步将更多的二类疫苗纳入免疫规划,免费疫苗的种类将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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