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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委:22家农产品加工示范创建企业1-10月份经济运行呈稳健发展态势

发布日期:2018-11-0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明确的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重点项目(工程)的加快实施,促进农产品加工型示范创建企业切实发挥引领、示范和带动的作用。今年以来,常州市针对22家创建企业进行了动态监测。从1-10月份的监测情况看,22家农产品加工示范创建企业经济运行呈稳步发展态势,其整体运行呈以下主要特点:

一是销售收入增长10%以上。1-10月份22家农产品加工示范创建企业实现销售收入79.64万元,同比增长14.3%,销售过亿元的企业有10家以上,其中超5亿元的企业有3家,分别为立华牧业(50.5亿元)、南顺食品(6.4亿元)、久和饲料(5亿元)。

二是利税同比增长20%以上。22家农产品加工示范创建企业实现利税4.99亿元,同比增长达25%。利税过千万元的企业有3家,分别为立华牧业(3.18亿元)、南顺食品(0.72亿元)、久和饲料(2.01亿元)。

三是研发投入同比增长10%以上。22家农产品加工示范创建企业实现研发投入共0.32亿元,同比增长14.9%,研发投入过百万元的企业有13家,其中过千万元的企业有1家,为立华牧业。

四是带动农户同比增长8%以上。22家农产品加工示范创建企业实现带动农户8.4万户,同比增长8.9%。

市级“20强”农产品加工示范创建企业经济运行之所以能呈稳健发展态势,主要归结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强化创建指导。各地在创建初期,各辖市区农林(业)部门,在加强调查研究的同时,统一按照市级部署,准确把握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定位,探索创新农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的“联农带农”新机制。与此同时,积极抓好政策宣传、业务辅导,指导各创建企业按照市级下达的三年目标管理要求,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推进举措,扬长避短,充分挖掘企业发展潜力,充分展示企业生机活力,充分发挥企业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强化政策激励。按照已明确的政策,实行连续三年创建考核奖补,对考核合格的创建企业,在下一年度以项目申报的方式予以不超过20万元的“奖补”;对考核不合格的则不予“奖补”,并按规定撤销创建资格,极大地调动了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市农委建立健全了“能进能退、动态管理”考核管理机制,按照《考核办法》要求,抓好督查和考核,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督查、巡查;四是强化财政扶持倾斜。今年市农委和市财政共落实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项目55个,扶持资金超过2600万元,其中用于农业龙头企业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与流通项目15个,扶持资金145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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