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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常州市出台公共安全体验馆建设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1-07-0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加快推进城市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提升全民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安全发展人人参与、城市安全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根据《常州市公共安全体系总体规划纲要(2021—2025年)》(常发〔2021〕17号)和《常州市关于深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常办发〔2019〕100号)等文件要求,我市于7月2日出台了《常州市公共安全体验馆建设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在全市现有的应急(安全)教育场馆、民防工作站和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场馆的基础上,通过新建、改(扩)建和共建等形式,实现到今年年底全市建成公共安全体验馆20家,到2022年底建成50家,到2025年底建成100家的目标,形成以内容、技术、服务和应用协同推进的发展格局,打造公共安全宣传教育阵地的常州样板。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将公共安全体验馆建设纳入本地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在政策、资金和运行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坚持社会参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业、个人积极参与公共安全体验馆的建设和运营。坚持分类推进,采取新建、改(扩)建、共建等多种形式分步、分类推进。坚持数字支撑,推广应用VR、AR、3D、流媒体等高科技手段,丰富展示内容,多形式推进公共安全科普教育。坚持特色引领,着力在体验内容、体验形式、模式机制等方面彰显特色、提升内涵、树立品牌,力争做到“一馆一特色”。

三、重点任务。建设标准上,将体验馆建设分为Ⅰ类、Ⅱ类,建设内容应包含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基础知识,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处理能力,应急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等。场所应用上,强化“互联网+”服务模式,鼓励各类公共安全体验馆建设专属网站、手机APP、微信抖音公众号等,提供丰富实用、实时便利的信息服务,推动网上网下交流互动。运营管理上,坚持需求导向和精品导向,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拓宽社会供给渠道,丰富公共安全文化服务内容,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公益创投、赞助活动、捐助设备、资助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安全体验馆的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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