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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13-09-2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进一步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关于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根据江苏省森林公安局文件苏林公[2013]44号文件的要求,9月22日,溧阳市农林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市工商局、市林业工作站共同出击,对涉及野生动物的相关行业进行了大规模的摸底排查,坚决遏制冬季盗猎野生动物案件高发的态势,全力营造野生动物良好生存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顺利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溧阳市农林局森林警察大队采取多项措施,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一是成立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小组,制定专项行动方案;二是联合路政、运管等部门在各国道、高速路口设立检查点,重点打击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三是联合工商部门重点检查集贸市场、花鸟市场、药店等交易场所,严厉打击非法买卖、收购、制作、销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行为;四是对饭店、餐馆、酒楼等餐饮场所进行检查,坚决制止餐饮场所销售野生动物食品,对店名含有野味内容的,建议工商部门给予更名;五是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并通过报纸广播向社会公布;六是抓好对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制作横幅,并发放宣传单5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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