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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超前谋划部署提标排放工作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有了新标准

发布日期:2023-06-0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6月2日从市排水管理处获悉,省生态环境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今年发布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中,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尾水的多个常规指标提高了要求,其中最高等级的A标准除TN外都达到了Ⅳ类水要求。对此,市排水管理部门未雨绸缪,对提标排放工作提前部署应对。
  据介绍,新标准要求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的尾水,CODCr(化学需氧量)从50mg/L提标为40mg/L,氨氮在全年两个时段的排放标准将从4mg/L和6mg/L提标为3mg/L和5mg/L,总氮两个时段的排放标准也将从12mg/L和15mg/L提标为10mg/L和12mg/L,总磷将从0.5mg/L提标为0.3mg/L。
  市排水管理处处长许光明说:“新标准中的选择控制指标,也从原有的43项扩至45项,增加了急性毒性和氟化物2个指标。以前是对24小时的排放尾水混合样进行考核,今后要考核瞬时水样,这对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和运营提出了更高要求,更有利于保护环境。”
  为此,市排水管理处在市住建局指导下,从去年就开始超前谋划、多措并举,在确保污水处理达标稳定运行的情况下,为后续落实新标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首先,加快推进主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从去年起,围绕低碳、绿色、稳定达标的建设目标,实施“厂、站、网、河、湿地一体化”系统提升。并明确提标改造既要考虑节约投资,也要考虑尽可能降低运行费用,对新工艺主要考量其实际运营能否达到设计标准。
  其次,做好工业废水退出评估工作。对照新标准,并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的实施意见》要求,市排水管理处对工业废水进入市政污水系统进行了科学分析和评估,正协商推进工业废水退出事宜。目前,天宁区两家印染园区已经启动相关前期工作,改造工程将于2024年底前完工并调试。
  此外,增强污水运行管理水平。一方面,排放新标准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水平提出了新要求,另一方面,提标改造期间部分处理设施的暂停升级,也要求保持运营的设备提高“战斗力”。市排水管理处将系统提升预警预判能力,确保污水处理厂在做好24小时出水样监测的基础上,不断加大瞬时水样监测频率;在重点污水泵站和重要节点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对污水收集系统水质进行实时监测、预警预判及溯源,避免因来水的冲击导致污水厂超标。目前,新龙泵站等7个重要点位安装了38套在线设备实时监控来水情况。
  许光明表示,此次针对新标准的提标改造工作,市排水管理部门还将综合考虑国家未来将要出台的一些新标准,比如消毒药剂的排放要求和标准,以及一些微污染物等,希望通过提前探索和准备,为全国排水行业提供参考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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