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6月4日上午10:30
发布地点:行政中心惠风厅
发布主题:2014年市区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员:周忠华 常州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荣俊 常州市环保局污防处处长
张晓辉 常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潘 晨 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
主持人员:王志新 常州市委宣传部发布处处长
发布会主席台
王志新 常州市委宣传部发布处处长
【王志新】: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请来常州市环保局副局长周忠华通报2014年市区环境状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下面有请周局长作新闻发布。
周忠华 常州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忠华】: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加强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启动生态绿城建设,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综合考核连续3年名列全省第二,生态绿城建设项目位列市政府2014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满意率之首。下面我就市区环境状况作简要发布: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相比2013年,2014年市区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67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6.9%。二氧化硫(SO2)年平均浓度下降12.2%,二氧化氮(NO2)年平均浓度下降16.7%,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上升2.0%,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下降19.0%,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上升14.0%。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31天,占全年总天数的63.8%,比2013年增加17天。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市区水环境质量总体呈改善趋势,但部分河段水污染状况仍比较严重,水环境污染类型仍属综合型有机污染。
饮用水水源水质:市区饮用水取自长江,长江常州段水源地水质保持良好,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标准。长江魏村水厂和西石桥水厂全年取水量为2.47亿吨,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地表水环境质量:市区主要河流为长江、京杭运河及其支流,进行例行监测的26条河流47个监测断面中,15个断面符合Ⅲ及以上水体要求,占31.9%;21个断面符合Ⅳ类水体要求,占44.7%;11个断面符合Ⅴ类水体要求,占23.4%;无劣Ⅴ类断面。符合相应水域功能区划要求的共有26个断面,占55.3%,较上年下降6.4个百分点。
滆湖主要污染指标总氮和总磷浓度较上年均有所下降,总体处于轻度富营养化状态。
三、声环境质量状况
声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状态。市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值为52.6dB(A),达到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二类标准,比上年稍好。从声源情况来看,主要噪声源为生活噪声,占总数的65.6%,其次为交通噪声,占总数的17.8%,其余占16.6%。市区交通干线噪声昼间平均值为67.8dB(A),车流量平均值为1371辆/小时,平均路宽37.3米,与上年相比变化不大。市区各类功能区噪声状况总体良好,昼、夜间噪声达标率为100%。
四、生态环境质量指数
生态环境质量指数是指反映被评价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的一系列指数的综合,由生物丰度指数、植被覆盖指数、水网密度指数、土地退化指数、环境质量指数五个分指数组成。2014年度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以2013年分辨率为15米的Landsat8卫星遥感数据为现状资料,根据HJ/T192-2006《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对全市生态环境状况进行评价。2013年全市的生态环境质量指数为66.23,属“良”的等级,受水资源量减少的影响,与2012年相比略有下降。
我要介绍的内容就是这些,谢谢大家!
【王志新】:下面有请记者朋友提问。
南京晨报记者提问
【南京晨报记者】:今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从五年来的环境监测数据来看,我市的环境质量总体趋势如何?
潘晨 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
【潘晨】:从监测数据来看,“十二五”期间我市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其中,水环境质量呈改善趋势,劣V类水质比例逐年降低,Ⅲ类及以上水质比例有所上升,水域功能区达标率比“十二五”初提高21.1%;全市声环境质量稳中变好,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分别下降了1.2分贝(A)和0.3分贝(A),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仍是影响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声源;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等级无明显变化,处于“良”的等级,主要湖泊、水库的富营养化形势有所好转,河湖水生生物状况平稳,长荡湖浮叶植物荇菜、竺山湖沉水植物菹草均有大面积恢复,水生生物多样性总体上略有好转;“十二五”期间,我市空气中二氧化硫浓度基本持平,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上升,2012年实行空气质量新标准,新增了PM2.5、一氧化碳、臭氧三个项目,从近两年的数据来看PM2.5和一氧化碳浓度下降明显,而臭氧浓度有所上升,总体来说,我市空气质量形势较为严峻,PM2.5和臭氧(O3)是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
中吴网记者提问
【中吴网记者】:今年是新环保法的实施之年,李克强总理也说过“环保法的执行不是棉花棒,是杀手锏。”那么,今年我市在环境执法上,或者说是在贯彻落实新环保法上,有什么举措?
张晓晖 常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张晓晖】:今年开始实施的新《环保法》及环保部五个配套办法,规定了违法排污者、环境违法者将面临承担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行政拘留等后果,构成环境环境污染罪的,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为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及环保部五个配套办法,年初,我市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一是召集全市150余家重点排污单位进行警示教育,敦促排污企业遵守新《环保法》;二是召开全市环境执法工作会议,要求全市环保系统运用新《环保法》开展执法工作。
同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要求,我市开展为期1年的环保大检查工作;3月份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5、6月份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月行动。各辖市区环保局还开展了其他专项检查,运用新《环保法》严厉打击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按日计罚5起,查封扣押19起,责令停产限产19起,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起,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8起。
我们将继续用好新《环保法》赋予的“杀手锏”,对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厉打击一起,绝不手软。今年,环保部门与等司法机关的联动执法将进入新的阶段,对那些藐视新《环保法》、只顾自己赚昧心钱、不顾公众环境权益的经营者、责任人进行重点打击。
【记者】:今年市政府将改善提升大气环境质量作为一号民生工程,确保PM2.5平均浓度较2013年下降7%。那么,我市今年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有何新的举措,是否能完成既定目标?
【王荣俊】:首先向大家通报一下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截止到6月3日,市区PM2.5平均浓度为71.6g/m3,与2013年同期相比下降9%,达到9%的省考核良好目标。但要顺利完成年度目标,有效提升环境空气质量,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还很多。今年我们将着重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严格管控。加大企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特别加强钢铁、水泥、热电等重点源的管控,督促企业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行。强化联防联控,制定出台《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意见,明确职责要求,城建、交通、城管等部门加大对工地、堆场、露天焚烧和烧烤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大道路洒水冲洗频次。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提前预警、有效响应,采取更严格的应急减排措施。
二是综合治理。全面推进能源消耗、工业、机动车、扬尘等9个方面1294个污染防治工程项目,突出推进燃煤锅炉整治、重点行业限期治理、堆场扬尘整治等重点难点任务。不断扩展整治领域,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规范加油站、汽修、餐饮等行业环境管理。
三是源头预防。配合发改、经信等部门推进热电联产整合,加快高污染工业项目调整退出。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严控环保准入条件,研究制订“负面清单”,新建项目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主要大气污染物2倍削减量替代或关闭类项目1.5倍削减量替代。
四是科学治霾。加强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提高预测预报能力,及时分析空气质量变化规律和原因。加强霾污染机理和控制技术研究,强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交流,科学分析霾污染成因,研究针对性治理措施,深化大气排放清单管理,提高治理绩效。
五是考核问责。实行“日发布、月通报、季点评”制度。每天统计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每月通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每季度市政府组织考核点评。考评结果最终纳入市年度综合考核体系,作为评价区域发展绩效和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对目标任务完成不理想的,实行否决性考核,约谈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必要时实施区域建设项目环评限批。对存在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情况的,进行严肃问责。
六是公众参与。定期公开环境质量状况,在政府网站及主要媒体,逐月发布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及其排名;公开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与治污设施运行信息,及时公布污染源监测信息;推进执法信息公开,定期公布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和违法违规单位处理整改情况。
【王志新】:感谢大家参加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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