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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中心“六举措”强力推进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 2023-04-17   字号:〖

宜宾公积金中心采取六条措施,全力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落地见效,自去年12月1日《宜宾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正式实施以来,到今年2月20日已有408名灵活就业人员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30余万元。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公积金管委会专门成立推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统筹协调推进制度扩面和试点工作。市公积金中心将该项工作作为2022年市委部署的“科学作为,实心干事”学习调研活动重点项目,成立工作专班,由党组书记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协作,政策法规科、归集科、贷款科为主要成员,其他科室配合,各管理部共同参与,具体负责落实相关工作。

二、充分准备,广泛宣传。多措并举深入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为广大居民群众宣传政策、答疑解惑,做到有问必答、有惑必解,确保政策宣传工作落地落实。一是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市级主流媒体和宣传合作机构,集中发布信息、政策。二是充分利用中心门户网站、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微博、手机APP、自助查询机等网络平台,广泛宣传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三是依托合作银行平台,开展面对面的宣传。四是制定政策解读、宣传单,走访宣传。我中心和各管理部中心围绕《暂行办法》及政策解读内容,深入社区、商业区等场所,设置宣传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政策集中宣传活动。五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产中介进行政策集中宣传和培训,重点讲解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一是建立督查督办工作机制。除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研究相关问题外,建立了《宜宾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统计月报表制度》,各管理部确定专人负责,准确、及时、完整上报各项数据,同时做好单位应建未建人员咨询登记工作,并在月末进行通报。二是建立相关工作台账。建立了《宜宾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试点工作台账》,及时准确掌握工作推进状态、及时发现记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供研究决策。

四、宽进宽出,政策灵活。一是灵活就业人员凭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即可在全市范围内自愿选择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受管理部辖区限制,开户后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身份变更便捷。二是放宽人员年龄,年满16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参加试点。三是灵活就业人员退出试点不受限制,可自愿选择终止托收协议。四是政策一致。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在使用方面与单位缴存职工一视同仁。

五、资金保障,风险可控。在资金使用方面,宜宾试点选择了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模式,充分利用银行资金发放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既保障了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又做到风险可控。

六、优质服务,促缴建制。一是灵活就业人员自由选择缴存方式,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缴款,也可办理委托扣划。二是参照本市提取相关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可全程网办,资金实时到账。三是中心根据缴存人自身经济状况和使用需求,引导其合理选择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办理开户的同时,现场教会缴存人使用网厅等服务渠道,方便其自助办理常见业务。四是进一步畅通便民信箱、12345市民热线等渠道,及时回应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强化政策引导。五是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贴息,每月还款可直接代扣账户余额。(来源:宜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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