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常州市DRGs付费第二批试点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6-09   字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DRGs付费体系,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苏医保发〔2021〕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公布常州市DRGs付费第二批试点单位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试点名单

常州市DRGs付费第二批试点单位为常州市武进区中西医结合医院等31家医院(名单见附件)。

二、相关工作要求

各试点医院应充分认识DRGs付费试点的重要性,积极按照省、市各项要求做好病案管理、信息系统改造等工作。

(一)成立院内试点领导小组

各试点医院要成立分管副院长为组长,医保、医务、病案、信息等部门组成的院内领导小组,于5月31日前将分管副院长、院内试点工作联系人名单上报至邮箱:1561027472@qq.com。 

(二)做好疾病分组基础工作

1.规范疾病诊断。严格按照病案首页及医保结算清单规范要求,做好院内疾病诊断填写规范,建立院内质量考核机制,提高疾病诊断的规范性、准确性。

2.统一ICD版本。根据DRGs付费试点工作的统一要求,按国家医保版ICD10要求,及时、准确地做好院内ICD版本映射工作,确保与DRG分组器版本一致。

3.加强宣传与业务培训。要加强试点工作宣传教育,做好相关政策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思想认识;同时要积极参加医保等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提高DRGs付费的知识水平。

(三)做好信息系统改造工作

1.网络联通。按时完成医院与DRGs系统的专线连接,保证线路畅通。

2.接口改造。按照统一下发的接口改造标准,按时完成病案首页、医保结算清单、电子病案、结算费用对账、结算结果接收反馈等软件改造工作。

3.规范数据上传。按照数据采集标准整理院内数据,确保上传数据准确。

附件:常州市DRGs付费第二批试点单位名单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常州市DRGs付费第二批试点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1

常州市武进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2

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卫生院

3

溧阳京华康复医院

4

常州市新北区三井人民医院

5

常州谱瑞眼科医院

6

常州鼎武医院

7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中医医院

8

常州仁慈医院

9

常州市武进第五人民医院

10

常州金东方医院

11

常州市武进第四人民医院

12

常州激光医院

13

常州安信颐和康复医院

14

常州阳光康复医院

15

常州康瑞世纪医院

16

常州江南医院

17

常州福星康复医院

18

常州市武进第六人民医院

19

溧阳市妇幼保健院

20

常州九悦医院

21

常州华森康复医院

22

常州爱尔眼科医院

23

常州明州康复医院

24

常州星明医院

25

常州红房子妇产医院

26

常州武进妇婴医院

27

常州泽明眼科医院

28

常州龙诚妇产医院

29

常州明铭眼科医院

30

常州瑞慈妇产医院

31

常州市武进第三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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