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DRGs付费体系,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苏医保发〔2021〕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公布常州市DRGs付费第二批试点单位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试点名单
常州市DRGs付费第二批试点单位为常州市武进区中西医结合医院等31家医院(名单见附件)。
二、相关工作要求
各试点医院应充分认识DRGs付费试点的重要性,积极按照省、市各项要求做好病案管理、信息系统改造等工作。
(一)成立院内试点领导小组
各试点医院要成立分管副院长为组长,医保、医务、病案、信息等部门组成的院内领导小组,于5月31日前将分管副院长、院内试点工作联系人名单上报至邮箱:1561027472@qq.com。
(二)做好疾病分组基础工作
1.规范疾病诊断。严格按照病案首页及医保结算清单规范要求,做好院内疾病诊断填写规范,建立院内质量考核机制,提高疾病诊断的规范性、准确性。
2.统一ICD版本。根据DRGs付费试点工作的统一要求,按国家医保版ICD10要求,及时、准确地做好院内ICD版本映射工作,确保与DRG分组器版本一致。
3.加强宣传与业务培训。要加强试点工作宣传教育,做好相关政策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思想认识;同时要积极参加医保等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提高DRGs付费的知识水平。
(三)做好信息系统改造工作
1.网络联通。按时完成医院与DRGs系统的专线连接,保证线路畅通。
2.接口改造。按照统一下发的接口改造标准,按时完成病案首页、医保结算清单、电子病案、结算费用对账、结算结果接收反馈等软件改造工作。
3.规范数据上传。按照数据采集标准整理院内数据,确保上传数据准确。
附件:常州市DRGs付费第二批试点单位名单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常州市DRGs付费第二批试点单位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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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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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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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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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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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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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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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京华康复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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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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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三井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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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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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谱瑞眼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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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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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鼎武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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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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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孟河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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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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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仁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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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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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第五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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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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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金东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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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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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第四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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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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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激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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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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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安信颐和康复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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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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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阳光康复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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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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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康瑞世纪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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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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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江南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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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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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福星康复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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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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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第六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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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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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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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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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九悦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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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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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华森康复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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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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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爱尔眼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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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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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明州康复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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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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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星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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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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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红房子妇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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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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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武进妇婴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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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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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泽明眼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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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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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龙诚妇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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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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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明铭眼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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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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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瑞慈妇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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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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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第三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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