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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发布日期:2022-03-0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伟大号召,全面把握新发展阶段河湖治理保护的新任务、新要求,根据《关于推进全省幸福河湖建设的指导意见》(苏河长﹝2021﹞1号)和市总河长令要求,常州天宁区制定《常州市天宁区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意见》。
  力争通过5~10年的努力,建设与全区基本现代化进程相适应的河流水网体系、河道基础设施体系、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体系、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体系和河道管理服务体系。到2025年,建成区河道基本完成区级幸福河湖建设,50%的县乡级农村河道完成区级幸福河湖建设,示范幸福河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到2030年,列入《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的9条骨干河道和70%的县乡级农村河道基本完成区级幸福河湖建设。到2035年,全区总体建成“河安湖晏、水清岸绿、鱼翔浅底、文昌人和”的幸福河湖,为推动天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筑牢生态基底、增添绿色动能。
  据悉,常州天宁区今年计划完成幸福河湖建设14条,完成示范幸福河湖建设2条,与此同时,天宁区将幸福河湖建奖补资金纳入乡村振兴扶持专项资金,充分发挥区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提高各地建设积极性。通过把更多的河道建设成“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真正让治水成为改善民众人居环境、提高生活品位的有力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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