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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常州市天宁区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0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进一步提高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透明度,提高办文质量,现将《常州市天宁区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在网上公布,广泛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

您可以在2022年7月5日前将自己的意见、建议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信封正面或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行政规范性文件建议”),感谢支持!

收件人: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宁分局生态修复与林业管理科

通信地址:常州市天宁区竹林北路256号

电子邮箱:tnzrzy@163.com

附件1:常州市天宁区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常州市天宁区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宁分局

2022年6月3日

附件1:

常州市天宁区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50号)《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江苏省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苏自然资发〔2022〕176号)《常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常州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要求,结合天宁区地质灾害现状和防治任务,编制本方案。

一、2021年度地质灾害概况

2021年,受连续强降雨及超长梅雨季影响,全市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险(灾)情4起(其中灾情2起、险情2起),等级均为小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5万元,由于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无人员伤亡。

我区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强化防灾避险责任落实,建立天宁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自动监测系统,健全群测群防体系,落实地质灾害防范由“人防”向“技防+人防”转变工作要求,全区未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险(灾)情。

二、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总体形势

(一)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

经全面调查摸排,2022年度我区共排查出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7个,均为一般隐患点。其中,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6个,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1个(详见附表)。

(二)气候趋势预测情况

根据前期大气异常特征及其演变趋势,气象部门预测今年降水量为600~700毫米,较常年偏多1~2成,局部偏多2成以上;梅雨量比常年略少,时空分布不均匀,局部地区可能偏多,梅雨期长度略长;影响我市的台风个数为2~4个,较常年偏多,可能有1~2个影响较重。受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近年来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的频率和强度明显增加,需做好防御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应急准备,提高应对城市生命线保障能力。

(三)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扰动情况

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林牧业活动、城镇与农村建设、道路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建设等人类工程活动无论是在深度上还是在广度上都日益加剧。特别是对自然斜坡的不合理开挖,打破了地质历史时期形成的斜坡平衡状态,造成斜坡变形失稳,已成为触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之一。

(四)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情况

根据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特征、全球气候背景下的降水趋势影响、人类工程活动的扰动影响三个因素进行叠加分析,预计2022年我区地质灾害发生频度、密度和造成的损失总体趋势与常年持平。地质灾害发展发生主要呈以下特征:

1. 地质灾害类型以崩塌、滑坡为主,突发性强。

2. 地质灾害多发生于人类工程活动较多的舜过山、石堰山地区。

3. 发生时间分布上季节性特征明显,特别是在汛期和连续降雨期间,地质灾害发生频率较高。

三、突发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一)重点防治区

1. 滑坡、崩塌灾害重点防治区。郑陆镇的低山丘陵是滑坡、崩塌灾害重点防治区。

2. 地面沉降重点防治区。天宁区属于苏锡常区域性地面沉降区,是地面沉降灾害重点防治区。

(二)重点防范地段

已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城镇人口密集区,旅游景区(点)、重点交通干线、水利工程、高陡边坡及其他涉及切坡的工程建设活动地等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危险部位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段。

(三)重点防范期

地质灾害的发生与灾害性天气密切相关,5月上旬至9月下旬汛期以及非汛期强降雨、台风等极端天气期间是地质灾害易发期和重点防范期,连续降雨3天以上或日降雨量超过30毫米、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以及雨后120小时内,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要重点关注集中强降水时段、局地强雷暴、雷雨大风、龙卷风、突发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发生及其可能造成的次生灾害,做好防御极端事件发生的应急准备工作。

四、防治总体要求和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尽职尽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断推进全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与避险搬迁、地灾防治能力建设、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等五大体系建设,充分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加强统筹协调,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效率,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五、重点防治工作

(一)全面压紧压实地灾防治工作责任

开发区、镇、各街道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防灾要求,铆紧防灾责任链条,确保地灾防治工作责任不放松。要本着尊重科学、尊重自然、因地制宜的原则,针对性地选择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宜防则防、宜治则治、宜搬则搬。要根据“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体系,强化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全力提高我区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二)扎实推进地灾隐患排查调查

一是坚持“三查”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度,组织对本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经常性巡回性检查,对重点防治区域开展汛前排查、汛中检查、和汛后核查,及时消除灾害隐患,并将排查结果及防灾责任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是全面完成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按《江苏省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完成普查任务,探索普查成果在年度方案制定、监测预警措施安排、重点地区风险管控等领域的应用路径,研究“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新模式,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风险防范能力。

(三)持续推进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持续推进“人防”+“技防”的工作模式,选择有代表性的各类重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大普适型监测站点建设力度,进一步增强地质灾害预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强化地面沉降监测工作,并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地下水行为,维护好来之不易的地面沉降防控成果。

(四)加大综合治理和移民搬迁力度

开发区、镇、各街道要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的轻重缓急程度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通过工程治理和避险搬迁逐步减少地质灾害隐患点存量。一是积极推进地灾工程治理。全面推进“十四五”各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项目实施,对危害程度大、风险等级高、难以搬迁避让的隐患点,及时开展项目储备相关工作,根据隐患点规模分级筹措资金,有计划实施工程治理。二是积极探索避险移民搬迁试点。对风险等级高、受威胁人数不多、工程治理成本远大于搬迁成本,或通过工程治理难以有效消除安全隐患的居民点,探索采取与生态修复、乡村振兴等项目相结合方式,统筹实施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三是加强项目动态管理。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全过程的监管,对已完成治理的隐患点要开展“回头看”,强化动态跟踪监督,防止发生二次灾害。已实施移民搬迁的,旧房必须全部拆除,坚决防止人员回流。

(五)健全地质灾害联防联控协同机制

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应急等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会商研判和协调联动,形成防灾合力,推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平台建设,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和联动机制。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发挥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作用,统筹抓好防治工作落实。民宗、教育、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体旅等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地灾、管业务必须管地灾”的要求,督促本行业领域相关责任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巡查、复查、监测,切实采取措施消除隐患。要督促本行业领域建设工程项目业主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配套完善地灾防治工程。

(六)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

一是加强应急力量支撑。开发区、镇、各街道要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专业救援队伍和专家库,做好汛期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提高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能力。二是健全值班值守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须到岗到位,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所有隐患点须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发生险(灾)情能够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三是加强群专体系建设。加快完善“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健全以村(社区)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将专家组力量下沉至一线,构建地质灾害防治群专联动机制、专家会商制度、专家驻守制度。四是加强防灾宣传。各地要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培训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普及识灾避灾知识,针对地质灾害防治骨干、群测群防员进行专业化培训,进一步提高巡查监测、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发区、镇、各街道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责任落实,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高质量完成地灾防治各项工作任务。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继续坚持“分级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和“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地质灾害防范、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要坚持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认清当前地质灾害防范的严峻形势,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加大经费保障

开发区、镇、各街道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调查、群测群防、培训宣传、监测预警、工程治理、搬迁避让、应急救灾等工作,配备必须的交通、通讯、监测、预警、应急、救灾装备和物资,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同时,秉承“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积极探索运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逐步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新机制。

(三)强化基层保障

各政府管理部门要重视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装备、有物资、有经费。同时,要引入地质灾害防治先进理论和技术方法,加强对基层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农村切坡建房排查培训,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课堂活动等。引入技术骨干指导基层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应急支撑、宣传指导等保障服务,着力提升基层自然灾害防御能力。

附件2:

关于《常州市天宁区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拟定《方案》的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50号)《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江苏省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苏自然资发〔2022〕176号)《常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常州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要求,结合天宁区地质灾害现状和防治任务,编制本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通告》主要有六条:
  第一条是2021年度地质灾害概况。
  第二条是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总体形势。共五点。
  第三条是突发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共设有重点防治区、重点防范地段、重点防范期。
  第四条是防治总体要求和目标。不断推进全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与避险搬迁、地灾防治能力建设、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等五大体系建设,充分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加强统筹协调,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效率,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第五条是重点防治工作。全面压紧压实地灾防治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地灾隐患排查调查;持续推进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加大综合治理和移民搬迁力度;健全地质灾害联防联控协同机制;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
  第六条是保障措施。应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保障;强化基层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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