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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批准首家非公募基金会

发布日期:2014-06-2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6月26日,金坛市坤凤公益基金会已由金坛市民政局批准成立。

  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简称公募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简称非公募基金会)。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四)有固定的住所;(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金坛市坤凤公益基金会按非公募基金会条件申请成立,原始基金数额为200万人民币,是金坛市批准的首家非公募基金会。该基金会每年不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用于资助社会公共设施建设和资助发展教育、文化、福利事业及开展扶贫帮困、助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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