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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需具备什么条件?

发布日期:2019-11-0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领军型创业人才是指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具有海内外知名企业或科研机构3年以上工作经历,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不少于六个月,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和产业化前景,具有3年以上企业管理岗位工作经验,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带团队,创办科技型企业。
2、在常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创办企业。在创业企业中拥有不低于20%的股份,并担任该企业副职以上领导职务。
领军型创新人才是指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具有海内外知名企业或科研机构3年以上工作经历,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不少于六个月,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且其技术成果国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
2、国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的带头人;
3、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4、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中层以上管理岗位工作经验,熟悉国际惯例、具有国际运作能力的领军型经营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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