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医疗保障局(分局)、税务局,常州经开区医保分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受疫情因素影响未能及时缴费的参保群众的医疗待遇,经研究,决定延长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时间至2023年2月28日,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正常参保缴费的,医保待遇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
2022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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