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2023年度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2-28   字号:〖

各辖市(区)医疗保障局(分局)、税务局,常州经开区医保分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受疫情因素影响未能及时缴费的参保群众的医疗待遇,经研究,决定延长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时间至2023年2月28日,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正常参保缴费的,医保待遇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

2022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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