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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发布日期:2021-03-2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3月18日,常州市检察院与市河长办举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启动仪式,双方共同签订《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该协作机制围绕当前影响常州市河湖生态环境的四方面突出问题,明确了工作重点。
  四方面突出问题是:侵占河湖、破坏生态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的“四乱”问题;在水资源配置、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水污染监管、水灾害防治领域发现的侵害社会公共利益、侵害国有财产、危害公共安全以及存在重大公共安全隐患问题;违法取水、排污等可能造成重大水资源破坏、水环境污染问题;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怠于行使职权的问题。
  该协作机制建立健全了协同领导、信息共享、办案协作、联合工作、日常联络五项工作机制,将实现重点工作协同推进、重要案件协同督导、重要工作信息及时通报,形成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合力。
  全市检察机关将积极主动、全方位对接两级河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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