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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常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1-10-1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10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蒋自平带领执法检查组就《常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实施情况开展现场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市公交集团公司信息指挥中心、武进区湖塘乐购公交回车场、天宁区永宁公交枢纽和新北区华山中路三晶工业园区公交车站,认真听取了公交集团关于指挥调度、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的汇报,实地查看公交回车场的建设情况、配套设施和车站规模,详细了解各单位在贯彻实施《条例》中存在的问题,听取了关于完善法律的意见建议等。此前,执法检查组书面听取了市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和应急管理局关于《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执法检查组指出,公共汽车客运是重要民生工程,《常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对依法建设好、管理好常州市的城乡公交,推动常州市城乡公交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将《条例》的要求实施到位,公交场站规划建设要超前谋划、提前规划,满足市民需求,切实解决老百姓出行难题。要高度重视清单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逐一整改到位,营造安全优质的公共客运交通环境。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引导社会形成绿色出行、文明乘车的生活行为方式。
  市政府相关部门,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人大和政府相关负责人陪同检查。市人大代表周俊、黄志良作为执法检查组成员参加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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