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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常州市出台“菜篮子”市(区)长负责制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19-01-3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推进常州市“菜篮子”市(区)长负责制考核工作,提升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水平,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常州市“菜篮子”市(区)长负责制考核办法》,明确由市“菜篮子”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会同市“菜篮子”工程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期考核各辖市、区政府和市“菜篮子”工程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情况。

考核内容包括“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调控保障能力4个方面。生产能力考核蔬菜播种面积、产量和肉类产量等;市场流通能力考核“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布局、建设和零售网点密度等;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考核“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质量安全水平和追溯体系建设等;调控保障能力考核“菜篮子”工程调控政策、价格涨幅、储备制度建设、管理体系建设、信息监测预警与发布平台建设等。

考核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为首个考核期,分自我评价、初步评定、现场考核、综合评定、结果反馈等五个步骤进行。考核采用评分制,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级,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75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期内发生“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要限期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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