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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龙城青年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新闻发布会实录

发布日期:2012-08-2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发布时间: 8月21日   下午3:00
发布地点: 市行政中心惠风厅
发布主题: 《常州市“龙城青年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员:

戴亚东  市人社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主 持 人:

陆 炜  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管理处处长


  发布会主席台
  
  发布会现场
  
  陆    炜        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管理处处长

  【陆    炜】: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
  首先要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业是民生之本,惠民生首先要促进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新时期扩大就业的重要举措。近期,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常州市“龙城青年大学生创业”行动计》,就未来三年青年大学生创业工作进行了战略部署,为青年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了一系列实实在在的优惠政策,为此,今天我们请来了市人社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戴亚东先生就这个政策向大家作一个介绍和解读。

  
  戴亚东        市人社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戴亚东】: 
  各位新闻界朋友,大家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对就业工作产生的不利影响,充分发挥大学生群体的聪明才智,有效放大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积极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市政府出台了《常州市“龙城青年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常政办发〔2012〕107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文件。通过明确目标任务、健全政策体系、建立推进机制、搭建创业平台、提供资金支持、开展项目推介、拓展服务功能等多项举措,大力推进全市大学生创业工作,使之成为激发创业、促进就业、培养人才、发展经济、确保稳定的有效举措。下面,我就《行动计划》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向各位媒体朋友作个简要的说明和介绍:
  一、上半年全市就业创业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经济发展形势严峻,就业压力加大。面对挑战,我们积极应对,坚持就业优先,大力促进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保持了就业形势的稳定。一是城乡就业工作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继续坚持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将其列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全市重点工程,并将全年就业目标任务逐项分解至辖市、区,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强化责任促进就业。上半年全市新增就业人数5.2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继续控制在4%以内。二是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取得突破。按照国家创业型城市创建考评的新要求,全面梳理,逐项整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顺利通过国家创业型城市终期评估,位列全国第一方阵,在7月17日召开的全国就业工作会议上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创业先进城市”。上半年全市创业培训5827人,扶持创业2331人,带动就业1.1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的83.2%、64.8%、63.1%。三是就业扶持政策全面落实。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组织906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向6492名市区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发放调查函,开展常州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对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就业措施,确保了常州籍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和特困家庭毕业生100%就业。组织“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活动,为城乡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各类群体就业提供服务,为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服务16.2万人次,举办专场招聘会112场,吸纳2.8万名农村劳动者来常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发放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3787.9万元,惠及扶持对象4.3万人次,发放创业培训补贴88.5万元、创业成功者补贴38.8万元。四是基层服务平台建设继续加强。扎实推进省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和充分转移就业乡镇创建工作,成功创建9个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加快建设“15分钟公共就业服务网”,聘用专职人员的村级公共服务平台覆盖率达100%。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功能建设,全市8个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和1168个基层服务平台全面实现互通互联。五是失业保险功能充分发挥。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96万人,失业保险征缴3.7亿元,分别完成年度目标的108.5%和56.6%。继续实施在领失业金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政策,上半年为10.8万人次在领失业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2500.8万元,发放物价补贴405万元,有效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二、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体系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市始终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加大资金投入,提升就业服务,多渠道、多措施、多形式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我市现有高等院校11所,截至去年末,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高职)生的就业率分别为96.9%、97.2%和97%,就业率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早在2009年4月,我市就出台了《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从工商行政管理、税收、金融信贷、财政扶持资金、创业实习、培训等方面给予高校毕业生比较全面的政策扶持。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2009年12月,市政府又出台了《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将扶持创业的对象进一步放宽到对拥有本市户籍,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给予扶持。从这两年的运行实践看,该政策对推动经济发展,鼓励创业,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大学生作为就业创业工作的重点群体,我市每年来常的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外地生源逐年增加,原有的扶持政策还存在着户籍差别、政策不一、扶持力度较小等不足,专门出台大学生的创业扶持政策将有利这一群体的创业,提高创业成功率,这次《行动计划》的出台,很好地顺应了形势发展的需要。
  三、《行动计划》主要内容
  与此前出台的政策相比,《行动计划》在对象拓展、政策延伸、服务提升等方面作出了突破:
  (一)扶持对象进一步拓宽
  从仅限于具有本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扩大到在常州市范围内创办企业或个体经营的全国范围内普通高校在校生,以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大学生。针对常州职业技术教育发达和海外归国人才创业较多的特点,这次还将高技能人才和在国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含学士)的留学人员纳入扶持范围。
  (二)扶持政策进一步延伸
  1.降低大学生创业门槛。大学生申请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独资企业登记,不受出资数额限制;对2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达到3万元即可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放宽到注册资本总额的20%,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鼓励大学生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资产作价出资;允许大学生自主创办企业以股权出质融资。落实和兑现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2.加强创业载体建设。经认定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市财政给予30-50万元的一次性专项扶持。新办的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入驻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的,两年内由创业园为其免费提供20-50平方米的经营场地。市财政将按180元/平方米•年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9000元。通过跟踪评估,对入驻市级大学生创业园正常运营1年以上、发展前景较好的创业项目,经认定可给予10-30万元的专项资助。
  3.给予社保补贴。大学生创办的各类企业,从注册之日起3年内,当年新招用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的,按规定给予其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金额60%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4.给予贷款贴息。大学生进行自主创业的可按规定申请5-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全额贴息,从事非微利项目的给予50%的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大学生自主创办的企业,招用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和大学生的,可根据实际吸纳人数,按每人10万元的标准,最高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发放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由财政部门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给予50%的贴息。
  5.给予开业补贴和带动就业奖励。对参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创业培训,取得结业证书,实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并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3个月的大学生,可申请2000元一次性开业补贴。对大学生自主创业并正常经营纳税1年以上和带动2人以上大学生就业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带动就业奖励。
  6.加强大学生创业教育。加强大中专(技、职)校创业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创业培训质量,将大中专(技、职)校在校生纳入创业意识培训、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范围,创业意识培训对象为全体大中专(技、职)校在校生,创业培训、创业实训对象为入学一年后的大中专(技、职)校在校生,并给予相应培训补贴。
  7.实施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定期组织创业成功的大学生赴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考察学习,参加国内外EMBA、MBA等高层次进修,力争培养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杰出青年大学生创业人才。
  (三)创业服务进一步提升
  主要是为创业者提供创业的前、中、后三个时期的“四个一”等全方位服务。
  1.征集一批创业项目。市本级将每年征集大学生创业项目l00个,对经招投标承担创业项目开发、推介等工作的中介组织,开发的创业项目通过评审批准入库并成功推广、转化的,平均每个创业项目给予2000元的补贴。
  2.举办一次大学生创业大赛。每年组织一次大学生创业评选活动,通过创业大赛入选的优秀项目视同入驻大学生创业园项目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3.组建一支大学生创业导师队伍。建立由企业家、职业经理人、职业咨询师、行业专家学者等组成大学生创业导师团队,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专业化的引导和服务。
  4.优化“一条龙”创业服务。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大学生创业的特点和需求,组织开展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近期,市人社、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将根据《行动计划》要求,制订相关配套实施政策,将相关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推动我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常州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提问

  【常州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实施本次龙城青年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是什么?
  【戴亚东】:力争3年内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园,完成创业意识培训30000人,创业培训6000人,扶持大学生创业3000人,其中创办企业的不低于1000人,带动就业10000人。

  
  中吴网记者提问

  【中吴网记者】:外地户籍的大学生在常州创业,也能享受扶持政策吗?
  【戴亚东】:可以。本行动计划所称的大学生自主创业,是指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在常州市范围内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国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含学士)的留学人员毕业五年内在常州市范围内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享受同等待遇。毕业五年内的高技能人才在常州市范围内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享受同等待遇。

  
  新华日报记者提问

  【新华日报记者】:大学生创业园要承担什么义务?能够享受哪些扶持政策?
  【戴亚东】:大学生创业园是重要的创业载体,要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创业场地、政策咨询、登记注册、项目融资等“一站式”创业服务。经认定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市财政给予30-50万元的一次性专项扶持。

  
  江苏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提问

  【江苏人民广播电台】:入驻大学生创业园进行创业的创业项目可以申请享受哪些扶持政策?
  【戴亚东】: 新办的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入驻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的,两年内由创业园为其免费提供20-50平方米的经营场地。入驻市级大学生创业园正常运营1年以上、发展前景较好的创业项目,经评估认定后可申请10-30万元的专项资助。

    【陆    炜】: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儿,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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