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vi >> 政务活动 >> 正文

费高云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发布日期:2013-07-2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实施危旧房、城中村、低洼地改造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的重要民生工程。7月22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费高云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常州市市区“三改”工作实施意见》。
  副市长张耀钢、王成斌、尚建荣、张云云、方国强、史志军和市政府秘书长徐新民出席会议。
  根据实施意见,“三改”范围是列入政府改造计划的危旧房、城中村和低洼地。
  意见明确,从2013年开始,把“三改”工作作为我市今后一段时期住房保障工作的重点。采取先易后难、重点突破、逐步推进的方式,论证一批、启动一批、改造一批,力求通过改造达到“彻底解危、适度改善、群众基本满意”的总目标。在“十三五”期末前逐步缓解中心城区群众改造意愿强烈、配套设施急需完善片区的居住矛盾。
  改造将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因地制宜,一地一策”“成片改造,分步实施”三大原则。“三改”项目可采取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综合整治等多种形式。
  ——对有商业开发价值的片区,可通过房地产综合开发方式进行改造。
  ——对可纳入市政公益性项目的片区,结合历史街区保护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建设计划实施改造。
  ——对改造难度大、无法通过市场运作平衡的片区,一方面可以由政府按“规划挖潜、税费优惠、地块平衡”等政策支持方式进行改造,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设施提升等措施避免水涝等灾害发生,解决低洼地居民的居住困难。
  ——对于结构出现危险的房屋,按照“产权归己、维修自理”的原则,通过制定政策引导危房居民拆除重建或加固维修及时解危。
  费高云指出,“三改”工作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政策确定后,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积极而为,能早则早,能快则快。改造过程中,要坚持原则,分类指导,低洼地改造要争取在明年年底前完成,城中村改造要根据市场化原则,积极稳妥推进,特别是要尊重群众意愿。危房改造要在今年开始试点,并抓紧推进。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常州市开发区综合竞争力评价考核办法》、关于授予菲尔德·克隆勒等12位外籍人士“常州市荣誉市民”称号等情况汇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