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首页 | 发布实录
正文  
《常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即将实施
发布日期:2019-02-27   浏览次数:   字体:〖默认 超大

《常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于2018年8月30日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制定,2018年9月21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并将于2019年3月1日正式施行。

《条例》是常州市拥有地方立法权后第一部关于交通运输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为确保起草质量,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了立法起草工作小组,充分借鉴、吸收了杭州、上海、哈尔滨、广州等地和省内南京、无锡、苏州等地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方面的立法经验,多次召开不同层次、不同范围的座谈会,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反复研究修改后,形成了送审稿。《条例》秉持公交优先、绿色出行、安全出行的理念,共设7个章节、52条,分别是总则、规划建设、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法律责任、附则,对公共汽车客运规划建设、运营服务、运营安全以及监督管理活动等方面进行了制度设计。《条例》的制定实施将有助于从源头上改善交通拥堵和空气污染,调控城市交通需求总量和出行结构,进一步提升服务品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出行服务的新需求、新期待,让更多群众享受到平等、快捷、安全、方便、舒适的交通出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