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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建立常州市疫苗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2-04-18   字号:〖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常州市疫苗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常市监〔2022〕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建立常州市疫苗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常州市疫苗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常州市疫苗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疫苗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统筹研究我市疫苗产业布局、行业规划、生产流通、质量安全、供应储备、预防接种、监管能力建设、信息化建设、补偿赔偿等重大问题;定期分析研判疫苗安全形势,会商疫苗案件办理、信息发布等工作;持续加强和改进疫苗管理,推进监管能力建设和监管方式创新;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常州银保监分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省药监局常州检查分局、市疾控中心组成,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卫健委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不再另行报市政府批准。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常州市疫苗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及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常州市疫苗管理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王竹林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何小茜 市卫健委主任
  副召集人:李 会 市市场监管局专职委员
       姚 澄 市卫健委党委委员、市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吴向方 市法院副院长
      王 强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孙洁茹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吕云峰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
      戴亚东 市科技局副局长
      薛庆林 市工信局副局长
      孙 飞 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副支队长
      谭志文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晓东 市人社局副局长
      徐圃青 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吴建坤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蒋晓霞 市国资委副主任
      戎 运 常州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刘志锋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副主任
      王敦岚 省药监局常州检查分局局长
      吕旭峰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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