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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新闻发布实录
发布日期:2015-06-12   浏览次数:   字体:〖默认 超大

    发布时间:2015年6月12日上午10:00
    发布地点:市行政中心惠风厅
    发布主题:常州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员:黄秋雄  常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汪国平  常州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主 持 人:

             王志新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发布会主席台

 发布会现场

 发布会现场

 王志新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王志新】: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为让公众了解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今天我们请来了常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秋雄先生,常州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汪国平先生。下面有请黄检察长作新闻发布。

 黄秋雄  常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黄秋雄】: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上午好!

    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今年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下面,我将有关情况向各位作一通报。

    一、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基本要求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是:通过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中的不规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积极构建严格规范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使全市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力争使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重点围绕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事行政检察、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控告申诉检察、职务犯罪预防等部门和环节展开。重点整治检察人员在司法理念、司法行为、司法作风、司法能力等方面存在的十个方面突出问题。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14年12月开始,至2015年12月结束。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层层推进、深入开展,我们将整个活动分成四个阶段:(一)动员部署阶段。时间从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通过召开会议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学习研讨,做到思想认识提升到位、司法规范理解到位、工作任务明确到位。(二)对照检查阶段。时间从2015年4月至6月,主要抓好问题排查摸底、汇总梳理、剖析原因等工作,为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做好准备,做到不规范司法行为彻底排查到位、重点问题梳理归纳到位、主要原因剖析到位、整改重点方向和措施明确到位。(三)整改落实阶段。时间从2015年7月至10月,主要抓好制定整改方案、集中整改问题、完善机制等工作,做到检察人员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司法办案制度、流程规范和监管制约机制不断完善。(四)总结验收阶段。时间从2015年11月至12月,主要开展总结回顾、检查验收、评比表彰等工作,对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部门,将跟踪督促整改,直到达标为止,坚决防止走过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阶段情况

    目前,专项整治工作已进入第二阶段,即对照检查阶段。从前阶段工作情况看,着重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强化理念引导。全市两级院通过动员部署、学习研讨、专题讲座等形式,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进行动共识,尤其是以领导干部、执法部门、基层一线为重点,以法治、公正、规范理念为引领,不断夯实司法执法思想根基。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市区两级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及计划安排表,将活动分解成36项重点工作,明确了每一项工作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工作标准,做到不搞形式,不做表面文章,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强化督促指导。在分析近年来司法执法情况的基础上,以流程为线条、结果为结点,在检察机关开展内部“清单式”排查,列出可能存在的司法不规范问题清单十一大类200项,由相关业务部门对照清单逐项进行排查,经过排查,分门别类梳理出共性问题144个、个性问题42个。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共收集意见建议212条,梳理问题169个。四是强化推进主导。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着力解决检察人员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编撰《疑难复杂典型案例选编》,为规范司法行为提供指导、借鉴;制定《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备案审查及审批工作规定》,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适用和执行;制作办案流程模板和常见罪名法律文书模板,推进司法行为规范化;开展刑事案件庭审考评活动,提升检察人员庭审规范化意识和水平;加大检务公开工作力度,推行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推进法律文书和重要案件信息网上公开;开展涉案财物管理、执行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等六项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跟踪督促整改。

    三、取得的初步成效及下一步打算

    全市检察机关自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全市检察人员规范司法的意识不断增强,司法行为不断规范,司法作风不断改进,呈现“两减少两提高”,即涉检信访案件明显减少,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举报控告明显减少;全市检察机关所办案件质量明显提高,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满意度明显提高。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从严、从实、从紧的更高要求,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始终坚持学习教育。把学习教育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全过程,在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上下功夫,持续不断地强化检察人员规范司法的意识,培养良好职业素养和习惯,以规范司法新要求引领司法执法新常态。二是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深入自查、开门“纳谏”和专项检查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开展“拉网式”排查,切实查找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常见问题和薄弱环节。三是始终坚持边查边改。对于查找出来的问题,一项一项进行梳理,一项一项研究整改措施,对于当前能解决的,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拿出解决方案,分步骤逐项加以解决。四是始终坚持从严治检。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举报线索和严重不规范司法行为,快查快办。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五是始终坚持群众路线。专项整治工作的每个环节都争取收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和评议,在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监督下真正把不规范问题查找到位、整改到位,真正使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过程成为提高检察工作满意度的过程。

    【王志新】:下面有请记者朋友提问。

 

常州日报记者提问

    【常州日报】: 

    我们注意到,刚才发言人提到检察机关将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请问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背景是什么?

 汪国平  常州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汪国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突出强调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重要引领作用,全会通过的《决定》第一次在我们党的重要文献中,明确把“规范司法行为”确立为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去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报告,要求检察机关进一步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习近平总书记、中央政法委孟建柱书记也多次对规范司法行为提出要求。只有规范司法行为才能保障严格司法、公正司法,进而推动全民守法、树立法治权威。我们必须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规范司法行为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就我市而言,近年来,全市两级检察院高度重视司法规范化建设,紧紧围绕严格公正文明司法要求,加强教育管理、完善监督机制、狠抓作风建设,严格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有了明显提升。但是,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面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我们在司法理念、司法行为、司法作风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我们执法理念没有根本转变或转变不到位,对有些问题的存在和发生思想上不够重视;另一方面是我们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力度还不大,防范和解决问题的措施还不实。因此,我们按照上级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开展此次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力争通过全面梳理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扎扎实实抓好整改,促使全市检察机关的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和司法形象再上新台阶。

 

中吴网记者提问

    【中吴网】: 

    通过刚才发言人的介绍,我们知道这次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十个方面突出问题,请问具体是哪些问题?

    【汪国平】: 

    这十个方面的司法不规范问题主要包括:一是司法作风简单粗暴,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塞责、冷硬横推;二是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不到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适用不规范,对一些限制性规定变通执行,不严格执行办案安全防范制度;三是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对律师合法要求无故推诿、拖延甚至刁难,限制律师权利;四是滥用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刑讯逼供、违法取证,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五是为追求考评成绩而弄虚作假,违规办案等;六是受利益驱动,越权办案,违规插手经济活动;七是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案情或帮助打探案情,或者受人之托过问、干预办案,利用检察权获取个人好处;八是滥用监督权,不依法监督、不规范监督;九是是为徇私徇情,在办案中滥用检察职权;十是接受吃请、收受贿赂、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这十个方面问题,从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一些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代表性,有的被大家长期漠视,个别问题还比较严重;有的我们目前可能没有发生、没有发现,但不代表以后不会发生、不会发现、不会反弹。全市检察机关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将紧紧围绕上述重点问题,逐一对照检查,逐项整改纠正,既深入查找、着力解决共性问题,又深入查找、着力解决个性问题,做到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检查、整治、解决什么问题,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检察机关的司法行为,对涉及重点整治的十个方面司法不规范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市检察院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0519—85358203,举报邮箱:1214725779@qq.com,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可通过举报电话和邮箱进行反映。

 

扬子晚报记者提问

    【扬子晚报】:刚才发言人提到,这次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坚持开门搞整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支持和监督,请问全市检察机关在这方面有哪些具体的做法?

    【黄秋雄】: 

    人民性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属性,依靠人民是推进检察事业发展的最大优势,也是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力保证。自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主动邀请人民群众参与,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群众意见建议,积极争取群众的支持和监督。两级检察院领导带队走访了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政法委、公安局、法院、司法局、乡镇、街道、企业以及案发单位、当事人等,召开了律师座谈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向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员发放了征求意见函,开展了“百家民营企业走访月”、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等活动,主动向人民群众“问计”、让人民群众“挑刺”,请人民群众“把脉”,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的意见和建议。为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市院组织了在本地电台、报纸、电视等主流媒体上的集中宣传活动,同时在市院门户网站开设专项整治工作专栏,向社会公众介绍专项整治工作的基本情况,公布意见受理电话及邮箱,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我们将牢牢把握人民满意这个根本标准,在人民群众的监督支持下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在查找问题时邀请群众参与,通过走访、座谈、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形式,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在落实整改时邀请群众监督,通过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整改方案和落实情况,让群众了解、监督我们整改的进展情况,促使整改到位;在评价工作成效时邀请群众参加,落实整改的成效如何,应该由人民群众说了算,我们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群众代表来评判、验收。我们也欢迎各位新闻界的朋友继续关注、监督、支持专项整治工作。

    【王志新】: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各位如果还有问题,可以在会后和发布方交流。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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