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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市乡镇(街道)全民健身中心室内体育场馆建设资金补助办法》的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1-07-0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十一五”期间,我市公共体育事业在成功举办17届省运会的带动下,得到了较快发展,各级政府大力实施体育惠民工程,广大市民健身意识普遍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明显增加,市民身体素质不断提高,全民健身活动环境和条件显著改善,全市公共体育事业实现了跨越发展,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具有常州特色的全民健身新体系。全民健身关系着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已经成为一座城市综合实力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全民健身工作虽然有了很大的发展,但与市民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还不相适应,特别是乡镇、街道一级的全民健身中心建设,与先进城市的强势推进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我市到今还没有一个乡镇、街道有室内体育场馆,这与幸福常州城建设是不相适应。
  为此,市体育局由分管领导负责,专门组织业务处室,开展了“全市乡镇(街道)全民健身中心室内体育场馆建设”的专题调研。经过调研,我们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是城乡发展尚不平衡。体育设施分布不均衡,上规模上档次的健身场馆大多集中在城区个别区域,而广大的城市街道、社区和农村乡镇公益性体育设施还不能满足群众的健身需求。随着全市新农村建设的推进,我市村一级的健身设施在全省领先,但街道、乡镇文体活动中心的建设还落后于行政村(社区)健身广场的水平,全市街道、乡镇一级室内篮球馆、游泳馆(池)还没有配备。
  二是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距离。我市各级财政对公共体育每年的预算经费相对不足,现在,虽然还有体育彩票公益金可以作为资金投入,但体育彩票公益金仅仅是用于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的一个引导,只能建设一些示范性的工程,无法解决根本问题。我市辖市(区)、乡镇一级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方面,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差距。昆山市在高标准完成新“四个一”建设后,在全市11个区镇全面建设文体中心,每个中心体育功能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并对新建设的体育设施市财政补贴每平方米1000元,改建体育设施市财政补助每平方米500元,到今年底将实现镇镇都有室内体育馆和游泳馆。江阴市每年市财政预算以奖代补资金500万元,扶持镇村体育设施建设,市级体育场馆建设总投入超过10亿元,建成了4000座体育馆、32000座体育场、10000平方米全民健身中心和2500座的游泳中心;实现了镇镇都有游泳池、400米塑胶田径场、2000平方米全民健身中心,60%的乡镇有了室内体育馆。相比之下,我市辖市、区虽然达到了新“四个一”标准,但档次比较低,金坛、溧阳市没有一个标准的县区级游泳馆。新北、天宁、钟楼、戚区的区级公共体育场馆还都只停留在规划上。另外,由于全市对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的补助经费没有统一的标准,各辖市区、街道乡镇视经济增长情况而定,致使对全民健身投入差距很大。
  三是急需出台鼓励社会资金建设的引导措施。我市健身产业尚处于培育发展的初级阶段,基础还比较薄弱。在宏观上全市还没有形成对社会资金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引导、奖励的措施。作为政府部门,理应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出台鼓励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的资助或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和市民个人积极参与兴建和管理全民健身设施,资助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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