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常州市医疗保障局在现有基本医疗保障基础上,实施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常惠保”),对大额医疗费用进行补充保障,满足群众多元化、多层次医疗保障需求,切实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和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一)参保对象全面覆盖。面向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共421.95万人,遵循个人自愿原则,群众自主选择投保,做到低保费、广覆盖、可持续。
(二)筹资方式灵活多样。放开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的使用限制,可以用个人账户余额为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购买“常惠保”产品,实现家庭共济。
(三)保费保障多元优化。保费设“基础(52元)、强化(120元)、全面(365元)”三个档次供群众自主选择。按不同保费档次,对医保范围内个人自付、医保范围外自费、重特大疾病特药等方面个人承担的高额费用实行差别化补充保障,提升参保群众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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