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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修订住房保障性文件实施效果明显

发布日期:2012-11-2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从今年11月1日起,金坛市新修订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三个文件正式开始施行。

  据金坛市住房保障办介绍,这次新修订《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三个文件,是在经过广泛社会调查、征求社会意见的情况下进行的。相比以前,其最大的不同点一个是扩大了住房保障的覆盖面,申报条件从过去的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了中等以下收入家庭,另外一个重大调整就是增加了对保障房上市交易的内容。

  根据新修订的办法,按照南洲花园一套75平米的经济适用房为例,今年个人的购买价格是每平方1960元,而市场价格为每平方4000元。五年后上市交易的话,根据新办法计算方式,个人应该补交住房增值受益价15.88万元。而如果按照原有制度,个人补交的住房增值受益价只有5.8万元。

  据了解,金坛市原来相关保障房的三个办法制定于2008年,随着城市化发展步伐的加快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原有的住房保障制度已经与现在的发展不相适应。金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三个办法的修订和进一步完善,主要目的是针对当前出现的一些情况,从操作层面来进行完善,比如说经济适用房的绩差收益,归属土地问题,如何杜绝牟利,如何来保障公平公正等,从而使住房保障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提高保障水平。

  近年来,金坛市住房保障工作已经呈现出机制健全、政策优惠、布点合理资源共享等多个特色亮点,住房保障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截止到2011年,金坛市城区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39.5平米,累计建成廉租房1.5万平米,经济适用房75.1万平米,已经解决了8855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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