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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闭幕

表决通过《常州市劳动教育促进条例》
发布日期:2023-06-2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6月27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萍主持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45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常州市劳动教育促进条例》,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施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常州市在依法推进轨道交通事业发展上取得了较好成效,但随着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的延伸,轨道交通在保护区管理、运营安全管理、轨道交通规划和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会议要求,要针对条例实施中存在的不足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持续跟踪督办,推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全面落实轨道交通管理职责,进一步提升常州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水平,更好满足高质量发展和群众出行需求。
  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白云萍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被任命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还书面审议了《常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锁桥湾历史地段保护规划》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九云、方国强、许峥、陈正春、戴士福,党组成员徐新民和秘书长高宏华出席会议。副市长徐华勤,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曹忠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兴生及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常委会会议前,白云萍还主持召开了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主任会议。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常州市劳动教育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汇报,决定将《常州市劳动教育促进条例(草案表决稿)》提请常委会会议表决。会议听取并讨论同意了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关于《常州市河道管理条例(草案)》审议情况的报告,对做好条例二审准备工作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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