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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出台《激励关爱干部12条措施》

发布日期:2018-06-1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6月16日获悉,天宁区日前在全市率先出台《激励关爱干部十二条措施》,从选拔培养、考核奖励、关心关爱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优化干部职工的工作环境和成长条件,更好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干劲。
  党的十九大强调,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天宁此次出台的这项措施,正是落实这一精神、切实激发辖区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在选拔培养上,《措施》明确对连续三年获得先进的单位、个人及在推动地区发展作出突出贡献、长期在一线艰苦岗位埋头苦干、成绩显著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有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有计划地安排到特色园区、重点项目、经济薄弱村、信访征收等一线挂职锻炼。
  在考核奖励上,将更注重实效,明确板块、机关、国企等差异化考核,提高实绩考核的权重。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先进单位和个人,并适当拉开年度考核奖金级差,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在子女入学、公务员休养、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待。
  同时,还在关心关爱上做足实功,完善健康体检制度,分级建立健康档案,组织开展多样文体活动。建立心理咨询师队伍,开展心理调适、一对一辅导。设立关爱专项资金,帮助困难干部渡过难关。在保护担当上,为一心为公、大胆试行而出现失误和偏差的干部撑腰,予以免责或从轻处置;明确为受到不公正诽谤、恶意中伤的干部澄清和正名,及时消除负面影响。
  《措施》还明确,建立激励关爱干部工作责任制,每条措施均明确到具体牵头负责单位,切实拿出感情、倾注时间、落实办法,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干部,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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