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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对长效管理考评办法作出7大调整

发布日期:2014-11-0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10月31日从市城管局获悉,在征求各区及相关街道、社区建议意见基础上,常州市对城市长效管理考评办法作出7大调整。
  1、现场考评得分的占比相应降低。现场考评得分由原来占月度总分的50%调整为40%,日常巡查整改得分由50%调整为60%;重点问题、媒体曝光问题、反复性问题、考评现场督查问题等扣分方式不变,仍在当月总得分中每个问题扣0.2分,媒体曝光问题每个扣0.1分。
  2、现场考评时间作相应调整。由原来每周4天调整为3天,另外2天用于巡查、核查、重点问题督查等。每周1次早查和1次晚查,主要查主次干道保洁和容貌。
  3、样本点抽样作相应调整。对样本点绝对数较多的区,采取每月提前公示的方式告知,公示数量为当月该类样本点考评频次的3倍。每周各个区同类样本点考评频次相同。
  4、加大巡查、核查和反复性问题督查力度。巡查针对有问题的区域和网格,并加大核查力度,核查比例50%以上,所有延时问题、反复性问题、进邮箱问题必须核查。
  5、重点难点问题督查,由原来每月1次改为每周1次。发现一处扣0.2分,有整治时间的按照形象进度进行考核,没有达到形象进度的每次扣0.1分。点评片曝光问题每月组织1次核查,出现未整改或反复、回潮等现象的每处扣0.2分。
  6、严肃现场考评纪律,加大督查力度。考评组配备现场情况自动记录仪,全程录像,如有跟踪、干扰等现象,一经确认,将在月度总分中每次扣0.2分,并在季度点评会上给予曝光,确保现场考评公平公正。
  7、考评责任主体、内容及分值调整。在考评责任主体方面,对环境保护管理的第四部分市河水质,增加两个责任主体——市水利局和市城乡建设局。地铁施工市政工地责任主体为市轨道交通办公室。在考评项目分值上,环境保护管理的第(一)部分设施管理,两项扣分内容的扣分分值均调整为发现一处扣1分;工地管理第五部分收储地块,其中第(2)项扣分分值调整为发现一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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