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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常州市全方位加强困境儿童保护

发布日期:2021-07-2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21年6月1日起实行,常州市落实《未保法》的要求,在原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基础上,调整成立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辖市(区)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全力做好困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

(一)兜底兜实基本生活保障。自2021年7月1日起,对在政府举办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保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431元提高到2522元,社会散居孤儿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945元提高到2018元,父母监护缺失、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的80%发放,重病重残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50%发放。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孤儿供养经费438万元。

(二)拓展夯实阵地载体。开展儿童“关爱之家”项目建设,引入专业力量,确定社会组织承接方,完成7家省级示范儿童“关爱之家”申报。依托市12345热线平台,开通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以“统一平台、一号对外、集中受理、分级介入、限时办理、统一回复”的方式全面服务未成年人。

(三)呵护心理健康成长。在全国率先将“举报家暴和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纳入见义勇为奖励。在21个试点社区建立“阳光心灵”驿站,组织21所学校与社区结对,组建青少年儿童成长导师团,开展服务62场,为19户家庭提供一对一心理指导服务。开展“把爱带回家”四送活动484场,结对帮扶孤儿、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1990名,11883名家长和儿童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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