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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胚胎培养、胚胎移植、取卵术等13项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

发布日期:2024-07-0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7月1日从市医保部门获悉,自7月1日起,“胚胎培养”“胚胎移植”“取卵术”等13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被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此举旨在积极推动生育支持,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据悉,全省共有35家机构为定点辅助生殖机构,其中常州市有2家,分别为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二人民医院。

根据省医保局、省卫健委、省人社厅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常州市参保人员在省内35家定点辅助生殖机构就诊,实施医保范围内的辅助生殖技术项目发生的门诊费用,纳入门诊按项目单独支付,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个人负担部分纳入常州市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仅限门诊就医报销。参保人员门诊享受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报销时,不设起付线;对“取卵术”等5个项目按照甲类管理,对“胚胎培养”等8个项目按照乙类管理。个人负担部分按规定纳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职工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市医保中心医药服务科科长刘蔚说,常州市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时进行需求调研、系统改造,将13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刘蔚介绍,自7月1日起,常州市将无痛分娩专用项目“椎管内分娩镇痛”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支付类别为甲类。此项惠民政策将减轻无痛分娩的医疗负担,可以更好地满足生育医疗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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