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4月18日上午10:00
发布地点:市行政中心惠风厅
发布主题:常州市2016年食品安全状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员:江礼清 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主 持 人:王志新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发布会主席台
发布会会场
王志新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王志新】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为了帮助大家了解我市2016年食品安全状况,今天我们请来了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江礼清先生,下面先请江局长介绍相关情况。
江礼清 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江礼清】各位媒体的朋友们,根据发布会安排,我向媒体朋友们通报我市2016年食品安全的相关情况。
一、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安全总体情况
2016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达313.8万亩,粮食总产量93.8万吨,全年完成粮食购销370万吨,农资供应总量12.77万吨;农产品购进总额42.8亿元,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500万元;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62526家;全年发生一般食品安全事件2件,组织食品安全抽检22628批次,合格率为97.09%;全市食品安全咨询和投诉举报按时答复率100%,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为69.9%,比上年提高2.5个百分点。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继续保持有序、可控、稳中向好的态势。
二、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情况
1、行政许可情况。一是食品生产企业。全市共有687家食品生产企业取得898张食品生产许可证,与2015年相比,获证企业数量减少1家,证书数量减少14张。二是食品流通企业。全市共有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许可证33601张,其中连锁超市、大卖场、大型批发食品企业295家,农副产品批发市场3家,农副产品市场191家。2016年我市积极提升食品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加大农副产品市场建设力度,35个农副产品市场销售额在亿元以上,凌家塘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交易额达300亿元。三是餐饮服务业状况。全市共有餐饮服务单位28027家,其中特大型餐馆49家,大型餐馆431家,学校食堂755家,中央厨房8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36家。从业人员近13万名。中国餐饮百强企业2家,中华餐饮名店28家,江苏餐饮名店80家,常州餐饮名店43家,常州旅游特色餐馆52家,常州老字号餐饮企业9家。全市餐饮销售突破200亿元。四是保健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企业情况。全市持有效许可证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共9家,同比减少11家(55% ),均已达到良好生产规范(GMP)要求,共获得28张国家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全市新核发食品相关产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7张,延续33张,变更4张;目前有12家畜禽定点屠宰场,分别位于溧阳、金坛、新北、钟楼;目前全市已有99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获得99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105家企业获得进口食品企业备案证书,8家进口食品指定库和认可库。
2、企业实行分类分级监管情况。为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督促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深化企业实行分类分级监督管理。一是食品生产环节。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其中A级企业为42.1%,B级为35.2%,C级为22.6%。B级和C级企业占比同比分别增加5.9和13.3个百分点,A级企业占比同比减少19.3个百分点。二是餐饮服务环节。全市25156家餐饮单位已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其中:A级餐饮单位2102家、占8.36%,B级餐饮单位10631家、占42.26%,C级餐饮单位12423家、占49.38%;学校食堂A级单位540家、B级单位172家、C级单位39家。A级和B级单位同比增加了4.83和7.33个百分点,C级单位同比减少了12.16个百分点。三是国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016年我市10家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均通过卫生许可,有效期为4年,按照均为B级。34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A级1户(食品生产单位1户),B级13户(食品经营单位13户),C级20户。
3、食品安全抽检情况。2016年共抽检22628批次食品样品,检出不合格样品659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7.09%,比2015年提高0.47%。其中,日常消费量较大的蔬菜及其制品的样品合格率为98.1%,水产品的样品合格率为99.75%,粮食制品的样品合格率为99.8%,糕点制品的样品合格率为97.1%。抽检结果表明,当前我市食品安全整体形势稳中趋好。但通过抽检我们也发现了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不合格项目上,微生物、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指标,不合格率分别占比35.8%、20.8%、17.9%。二是从品种来看,糕点、卤制品和餐具以及保健食品不合格率较高。关于保健食品,虚假标注功效成分的现象还比较突出。三是从抽检的环节来看,餐饮、食品生产、食品流通的不合格率分别为2.3%、1.4%、0.5%。对发现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置,对生产经营不规范的行为采取责任整改、停业整顿、立案查处等措施,未发生不良事件。
三、集体性食物中毒情况
2016年全市共报告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10起,其中一般食品安全事件2件,集体性食物中毒人数达317人,无死亡病例。中毒发生率为6.34例/10万人口。从中毒发生时间上看,80%集体性食物中毒发生在气温较高的第2、3季度。从肇事单位上看,50%的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在宾馆饭店。从致病因素分析,副溶血性弧菌和不明原因导致的食物中毒占70%3起,怀疑为生物毒素(3-硝基丙酸)引起的食物中毒1起。2016年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四、食品安全制度建设与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2016年,我市出台了《常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和《常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办法》等多个工作文件,为加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2016年,我市12331平台共受理食品类咨询、投诉、举报2309件,按时答复率100%,年内办结率92.6%。电话咨询751件,答复率100%。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案查处食品类案件404起,没收违法所得22.63万元,罚款1594万元,其中,通过投诉举报查办案件198件,占所有案件数的49.01%;通过抽检监测(含监督抽验)查办案件110件,占所有案件数的27.23%;通过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办案件51件,占所有案件数的12.62%。公安机关与行政机关联合办理食品类涉刑案件61起,同比增加335.71%,采取刑事措施122人,同比增加58.44%,公诉81人,同比增加80%。
五、公众对食品安全现状评价情况
常州市社情民意调查与评价中心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16年“常州市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调查”。调查显示,全市食品安全现状满意度为69.9%,与2015年的67.4%相比提高了2.5个百分点。全市食品安全的群众关注度为79.8%,与2015年的75.7%相比提高了4.1个百分点。在超市、个体零售店、菜市场、餐馆和网络五个群众购买食品的经营场所中,70.5%的受访者对“超市”销售的食品安全表示信任;“网络”上销售的食品安全信任度仅为27.5%。
六、2016年食品安全主要监管措施
(一)围绕落实“四有两责”,进一步健全了统一监管和综合协调机制。逐步形成了政府负责、部门履职、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四位一体”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大力推进“智慧食药监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推动建立市与辖市区两级食品安全公共检验检测机构和分工合作机制,有效提高了全市食品监管的硬实力。
(二)围绕落实“党政同责”,进一步健全了责任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理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监管体系,落实了各级政府责任,市政府与各辖市区和监管部门签订目标责任状,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年度综合目标、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等内容。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三个区开展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以点带面提升全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围绕落实“四个最严”,进一步健全了源头治理和全程监管机制。市食药监局与市农委、商务等部门明确了全市农产品生产主体、生猪屠宰企业、菜市场属地管理责任,建立了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衔接机制,有效整治了重金属超标、非法添加、滥用抗生素等问题。各地各部门深化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三分监管”、量化分级、信用分类等监管措施。建成常州市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餐厨废弃物不但实现100%无害化处理,而且实现了再生利用。
(四)围绕抓好“民生实事”,进一步健全了日常监管和长效常态机制。2016年,市委、市政府继续将“实施安心食品药品”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我市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形成“常州经验”、“全国示范”。市农委和市食药监局合建的“放心肉”安全保障工程被市综治委评选为全市创新社会治理重点项目一等奖。全市100%的乳制品、70%的白酒和食品生产企业纳入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实现电子追溯功能。推行食品药品企业“黑名单”制度,8家企业进入“黑名单”。学校食堂A级单位比例达到67%,全市4000余家餐饮服务单位达到“明厨亮灶”标准。
(五)围绕抓好“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了部门执法和社会共治机制。2016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集中力量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开展综合治理,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提升了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重拳打击了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市区两级聘请983名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和信息员,进一步强化了社会监督。持续引导公众理性看待食品安全问题,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
(六)围绕抓好“能力提升”,进一步健全了应急管理和风险防控机制。组建成立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推动“互联网+”与监管工作深度融合,完成“智慧食药监综合监管平台”一期建设。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培训,健全完善了舆情研判、信息通报、预防预警、调查处理等快速反应机制。
各位记者朋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永远在路上。希望大家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食品安全工作,让我们共同努力,用实际行动,坚决捍卫全市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王志新】谢谢江局长的介绍,现在请记者朋友提问。
常州电视台记者现场提问
【常州电视台记者】 据了解,“实施安心食品药品”连续多年被列入全市“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全市各地、各部门积极作为,按时序进度顺利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能否请您介绍一下我市2017年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情况?
【江礼清】 “实施安心食品药品”连续八年列为我市 “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2017年的具体工作目标是:一是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实现凌家塘、横山桥、苏浙皖三大农产品批发市场进场农产品全检全测,并统一使用销售凭证;全市标准化菜场全部建立快检室,并及时公布检测信息;市区两级快检车对标准化菜场随机巡检巡测。二是推行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年内覆盖全市所有食品生产企业、餐饮单位和连锁超市门店、标准化菜场。三是加强重点场所食品安全质量监管。指导全市新建、改扩建学校食堂按A级标准建设,A级比例达70%;对持证养老机构和老年助餐服务单位全部实行规范化管理;将三A级以上旅游景区餐饮单位、三星级以上旅游饭店按A级标准提档升级。实行疏堵结合,指导各辖市区至少划定一块食品小作坊集中生产加工区,每个乡镇划定一个食品小摊贩集中经营区,引导小作坊、小摊贩规范集中经营。四是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样。扩大食品抽检覆盖面,每月通过媒体发布食品质量安全抽检信息,建立食品安全曝光台黑名单制度,确保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100%。五是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按不低于800例/百万人口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在产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抽检覆盖率达100%,年内不发生源头性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件。
常州发布记者现场提问
【常州发布记者】 学校的食品安全,始终牵动着千家万户的敏感神经。今年对学校食品安全会有哪些措施、手段,让学生更舒心、家长更放心。
【江礼清】 学校的食品安全,是食药监部门矢志不渝的职责所在。今年全市将“围绕一个中心、加强两个重点”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管。“围绕一个中心”就是确保 “为民办实事”中“全市新建、改扩建学校食堂按A级标准建设,A级比例达70%”这一指标的圆满完成。从全省来看,学校食堂A级比例平均为48%。常州的高标对位,将继续巩固在全省的第一方阵地位。“加强两个重点”。一是要加强专项治理的实效。在春、秋季开学,中、高考等重点时段,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开展全覆盖式的“双随机”抽查。同时拓展检查广度,深挖问题深度,将检查范围拉大到学校周边,检查业态从餐饮环节延伸到流通环节。二是要加强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指导学校按照《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自查指南》,开展好常规自查和全项自查,压实学校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三是引导学校餐饮服务经营者运用 “五常”、“六T”、HACCP等良好规范或管理体系提升现场管理的整体水平。今年我们将在全市学校食堂全面推行“五常管理”,并逐步让“五常管理”成为学校食堂自觉遵循的规范性行为。
现代快报记者现场提问
【现代快报记者】 今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保障市民“菜篮子”安全方面有什么具体的举措吗?
【江礼清】 为深入实施安心食品药品工程,保障市民“菜篮子”安全,今年将组织实施“安心菜市场”工程,力争实现主体责任、检测结果、监督管理和社会监督“四公开”。一是推行菜市场管理标准化,做到主体责任公开。市场开办者对照《常州市“安心菜市场”评价细则(试行)》要求,进行改造升级、完善设施、设备和场所,加强内部管理,对入场销售者履行管理义务;销售者要依法、文明经营,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五月底前,市场开办者在醒目位置公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机构、和举报电话;统一制作场内固定摊位公示标牌,公布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或姓名等信息。二是推行农残检测准入制度,做到检测结果公开。市场开办者全面落实蔬菜农残检测准入制度,对无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蔬菜,全面实行农残检测准入制度,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菜市场销售。要升级现有快检设备,实现通过快检设备与市局综合监管平台对接,并在市场经营区域进行公示。三是推行监督检查公开化,做到监管结果公开。按照“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的“四有”要求,各辖市、区局要切实落实食用农产品日常监管责任,将对该市场、销售者、贮存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检查列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重点检查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结果要及时录入系统并公开,对违法行为要及时依法查处。四是推行公众参与立体化,做到社会监督公开。对“你点我检”、论坛、投诉举报、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等互动渠道及时响应,适时开展免费快检活动,依法处置涉及食用农产品方面的投诉举报。
【王志新】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各位,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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