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近日明确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第四年龄段人员保养金增长机制。今年,第四年龄段失地农民保养金将调整到每月350元,两年内实现与城市低保“看齐”。所有增资部分无须个人承担,都将由区、镇两级财政“买单”。
按照《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武进将被征地农民共分为四个年龄段,第四年龄段人员为女性55周岁以上,男性60周岁以上的被征地农民。目前他们享受的保养金为每月280元。近日,武进区举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会议,明确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第四年龄段人员保养金增长机制。
按照保养金增长新机制,从2011年开始,武进区被征地农民第四年龄段人员保养金标准将调整为每人每月350元。“我们武进低保实行的是城乡一体化,到2012年,就达到城市低保的水平。”武进区农工办主任金刚介绍,今后,武进区第四年龄段人员保养金标准按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同比例增长,并保证不低于当年城乡低保标准。
(胡国伟 谢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