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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本月起实施 “休眠”后再出发 常州首批企业办理歇业

发布日期:2022-03-0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3月1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3月7日,江苏众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顺利办理了“歇业备案”登记申请。据悉,这是江苏省首批享受《条例》实施红利,办理“歇业备案”登记的市场主体。
  新冠肺炎疫情给企业发展带来了一定影响。《条例》首次设立歇业制度,明确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歇业制度为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提供了缓冲性制度选择。“比如,歇业期间,企业不用再租赁经营场所,在歇业申请表中可以用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经营地址,降低市场主体在房租、水电等方面的维持成本。”据悉,企业办理歇业备案最长不超过3年,超时或在歇业期间开展经营活动的视为恢复营业。
  歇业制度是《条例》最为突出的制度创新,是我国现有登记制度的丰富与补充。目前,针对这一新制度,常州市正在进行积极探索,市市场监管局将联合税务、公积金、人社等相关部门,为歇业市场主体提供更全面的政策支持与指导。
  《条例》是我国制定出台的第一部统一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实施一周以来,全市各级登记机关按照《条例》规定,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更加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已为1873家市场主体办理了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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