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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常州DRG精准助力中医按疗效价值付费

发布日期:2023-11-1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中医药作为我国传统医学的瑰宝,不仅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理论体系,更有着广泛的临床实践和疗效验证。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和人民健康意识的提升,中医药正逐渐走入人们的视野。而被视为撬动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DRG支付方式改革,尚未充分促进中医发展。医保支付是保障群众获得优质医药服务、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的关键机制,如何探索DRG支付方式改革与中医药特色传承创新之间的融合发展,值得我们深思。

为了让医保支付方式更好地支持中医药的传承创新发展,国家医保局在2021年11月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中提出,要探索中医药按病种支付的范围、标准和方式,支持和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2023年常州DRG实现符合条件的住院医疗机构全覆盖,同步开启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DRG付费管理改革,对中医院的支持方式从原设定“中医调节系数”的全量支持,向设定“级别系数”+“中医优势病种”相结合的精准支持转变。近期,常州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卫健委研究制定《关于实施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DRG付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坚持“试点先行、循序渐进、科学测算、动态调整、规范服务、疗效优先、医患并重、多方共赢”的原则,遴选项痹等16个中医优势病种作为第一批试点病种,并选择7家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作为首批试点单位。

《通知》主要涵盖六个方面的亮点内容:一是明确遴选条件。按照“临床路径明确、诊疗方案成熟、临床疗效确切、医疗成本稳定、治疗风险可控”的原则,遴选具有本地孟河医派特色或治疗性中医费用占比较高的中医病种。二是规范DRG入组方式。应用中西TCD码和西医ICD码双重诊断匹配模式,明确填报“双码”验证进入中医DRG组。三是科学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基于每个试点病种的不同诊疗特点,制定差异化的绩效评价指标,如中治率、中医技术使用效率、替代治疗率等。四是合理确定医保支付规则。遵循试点病种诊疗方案和绩效考核评价结果设定医保支付规则,对应西医DRG权重值给予不同上浮比例的支持;同时为杜绝仅流于填报“双码”不规范诊疗的行为,给予下降比例支付的惩戒方式。五是开展诊疗方案培训。将孟河医派的诊疗特色融入试点病种的诊疗方案,加强业务培训工作,确保医务人员熟练掌握试点病种的中医药诊疗技术、中医临床路径。六是常态化监测评估。充分利用医保大数据,对医疗机构收治病种范围、病种费用、患者人次等指标进行监测分析,加强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和评估,做好试点病种病例的医保监管工作。

探索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DRG付费,是常州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的需求,也是鼓励医疗机构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动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更是广大患者获得优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的需要。该政策的实施有利于引导医疗机构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将中医药的价值与现代化的医疗体系相结合,促进本地孟河医派特色的传承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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