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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企业设备安装调试环节安全监管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3-2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一、出台背景

2020年3月8日下午16时52分,常州赛蓝光伏技术有限公司提纯车间发生一起火灾事故,无人员伤亡。初步调查事故原因为赛蓝公司的设备供应商山东荣泰感应科技有限公司在调试中频熔炼炉期间,中频熔炼炉突然发生异常,溅出高温铁水飞溅至废晶硅堆(主要成分是硅和二氧化硅),引发火灾。这起事故暴露出该企业未能有效辨识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未能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未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事故发生后,市领导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查明事故原因,督促各地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强企业设备调试环节管理,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强化各个环节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特下发本通知。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江苏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州市冶金等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三、主要内容解读

本通知主要有三方面内容:

1.切实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各地进一步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尤其注意企业在安装设备调试和试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要督促企业在安装设备调试和试生产过程中,针对设备固有风险、安装过程风险、设备调试风险开展全面风险评估,识别登高、动火、吊装、使用危化品等高危作业环节;电炉、烘箱、行车等风险较高的设备设施;作业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制定相对应的对策措施方案。企业要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遵守操作规程,检验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和消防设施、防雷防静电、监测报警装置等安全设施状况,检测电气仪表的调校及完好情况,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针对安装设备调试和试生产环节涉及风险较大的,企业要主动将有关方案报告属地主管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防止带病运行,确保试生产条件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2.抓好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工业园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及相关企业试生产前后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充分研判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过程中带来的新风险,健全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切实防止因风险积聚形成重大安全隐患。对在专业化园区、产业集聚区域的企业,应密切关注同类型企业现有设备、装置、工艺的安全生产情况,尤其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企业,应增加检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对报告安装设备调试和试生产方案的企业进行抽查,督促企业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彻底整改各类隐患。

3.重视外委作业相关领域监督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加强对存在外委作业企业的监督检查,要督促发包单位将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纳入本单位实施统一管理;发包单位要对多个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同一作业区域内的多个相关方的交叉作业实施统一协调、管理;发包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作业条件和环境,并做好工程施工区域、运行设备、其它检修区域的隔离工作,要设置符合要求的逃生通道、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对承包单位要进行外包项目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执法检查中要重点检查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协议、安全管理制度、外委施工单位准入资质条件、安全作业规程、施工方案、应急演练、安全教育培训、风险告知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等内容,强化企业安全管理源头控制,规范外委施工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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