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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关注矿山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发布日期:2016-10-2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近年来,对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中,片面追求GDP,没有把自然资源资产作为衡量领导干部政绩的主要指标,因而生态环境一度遭到破坏。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并重申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要实现资源最佳配置,发挥市场调节作用,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审计机关在领导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中,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内自然资源资产的开发、利用、保护等受托管理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从而客观反映领导干部对自然资源资产受托管理责任的履行情况。

   为切实做好今年常州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10月25日,常州市审计局自然资源审计组赴金坛矿山考察,从地质勘查、矿产开发、资源节约、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安全生产等各个方面展开审计调查,对矿山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管理提出了可行性审计建议。图为审计人员在金坛矿山考察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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