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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 联:常州迅速推进《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贯彻落实

发布日期:2023-04-1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残疾人就业,是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获得生活保障、共享社会成果的重要保障。4月1日起,新修订的《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正式实施,为我市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安排残疾人就业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市政府残工委率先在全市残工委会议上作重点部署,强调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应当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为全社会作出示范和表率,若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未采取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其他方式履行法定义务的,不能参评先进单位,其主要负责人不能参评先进个人;同时,加大对有关用人单位按比例或者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补贴和奖励力度。下一步,我市将强化政府促进就业主体责任,出台《常州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关于做好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杠杆作用,全方位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自主创业等多种形式就业,切实以就业推动残疾人全面发展与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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