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关乎百姓健康,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民生问题。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按照“四个最严”、“党政同责”的要求,积极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着力精心实施“安心食品药品”民生实事工程,确保了全市人民“舌尖上的安全”。2017年4月18日,在市行政中心惠风厅召开了2016年常州市食品安全状况新闻发布会,市食药监局副局长江礼靖就我市2016年食品安全状况作了发布。
一、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安全总体情况
2016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达313.8万亩,粮食总产量93.8万吨,全年完成粮食购销370万吨,农资供应总量12.77万吨;农产品购进总额42.8亿元,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500万元;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62526家;全年发生一般食品安全事件2件,组织食品安全抽检22628批次,合格率为97.09%;全市食品安全咨询和投诉举报按时答复率100%,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为69.9%,比上年提高2.5个百分点。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继续保持有序、可控、稳中向好的态势。
二、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情况
1、行政许可情况。一是食品生产企业。全市共有687家食品生产企业取得898张食品生产许可证,与2015年相比,获证企业数量减少1家,证书数量减少14张。二是食品流通企业。全市共有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许可证33601张,其中连锁超市、大卖场、大型批发食品企业295家,食品经营户(食品店)33639家,农副产品批发市场3家,农副产品市场191家,其他:101家。2016年我市积极提升食品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加大农副产品市场建设力度,35个农副产品市场销售额在亿元以上,凌家塘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交易额达300亿元。三是餐饮服务业状况。全市共有餐饮服务单位28027家,其中特大型餐馆49家,大型餐馆431家,中型餐馆1851家,小型餐馆3909家,快餐店422家,饮品店1914家,小吃店14466家,学校食堂755家,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等食堂1762家,中央厨房8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36家。从业人员近13万名。中国餐饮百强企业2家,中华餐饮名店28家,江苏餐饮名店80家,常州餐饮名店43家,常州旅游特色餐馆52家,常州老字号餐饮企业9家。全市餐饮销售突破200亿元。四是保健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企业情况。全市持有效许可证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共9家,同比减少11家(55% ),均已达到良好生产规范(GMP)要求,共获得28张国家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全市新核发食品相关产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7张,延续33张,变更4张;目前有12家畜禽定点屠宰场,分别位于溧阳、金坛、新北、钟楼;目前全市已有99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获得99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105家企业获得进口食品企业备案证书,8家进口食品指定库和认可库。
2、企业实行分类分级监管情况。为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督促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深化企业实行分类分级监督管理。一是食品生产环节。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其中A级企业为42.1%,B级为35.2%,C级为22.6%。B级和C级企业占比同比分别增加5.9和13.3个百分点,A级企业占比同比减少19.3个百分点。二是餐饮服务环节。全市25156家餐饮单位已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其中:A级餐饮单位2102家、占8.36%,B级餐饮单位10631家、占42.26%,C级餐饮单位12423家、占49.38%;学校食堂A级单位540家、B级单位172家、C级单位39家。A级和B级单位同比增加了4.83和7.33个百分点,C级单位同比减少了12.16个百分点。三是国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016年我市10家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均通过卫生许可,有效期为4年,按照均为B级。34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A级1户(食品生产单位1户),B级13户(食品经营单位13户),C级20户。
3、食品安全抽检情况。2016年共抽检22628批次食品样品,检出不合格样品659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7.09%,比2015年提高0.47%。其中,日常消费量较大的蔬菜及其制品的样品合格率为98.1%,水产品的样品合格率为99.75%,粮食制品的样品合格率为99.8%,糕点制品的样品合格率为97.1%。抽检结果表明,当前我市食品安全整体形势稳中趋好。但通过抽检我们也发现了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不合格项目上,微生物、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指标,不合格率分别占比35.8%、20.8%、17.9%。二是从品种来看,糕点、卤制品和餐具以及保健食品不合格率较高。关于保健食品,虚假标注功效成分的现象还比较突出。三是从抽检的环节来看,餐饮、食品生产、食品流通的不合格率分别为2.3%、、1.4%、0.5%。对发现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置,对生产经营不规范的行为采取责任整改、停业整顿、立案查处等措施,未发生不良事件。
三、集体性食物中毒情况
2016年全市共报告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10起,其中一般食品安全事件2件,集体性食物中毒人数达317人,无死亡病例。中毒发生率为6.34例/10万人口。从中毒发生时间上看,80%集体性食物中毒发生在气温较高的第2、3季度。从肇事单位上看,50%的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在宾馆饭店。从致病因素分析,副溶血性弧菌和不明原因导致的食物中毒占70%3起,怀疑为生物毒素(3-硝基丙酸)引起的食物中毒1起。2016年全市未发生一般以上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四、食品安全制度建设与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2016年,我市出台了《常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和《常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办法》等多个工作文件,为加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2016年,我市12331平台共受理食品类咨询、投诉、举报2309件,按时答复率100%,年内办结率92.6%。电话咨询751件,答复率100%。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案查处食品类案件404起,没收违法所得22.63万元,罚款1594万元,其中,通过投诉举报查处发现案件198件,占所有案件数的49.01%;通过抽检监测(含监督抽验)发现案件110件,占所有案件数的27.23%;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发现案件51件,占所有案件数的12.62%;媒体曝光后发现案件2件,占所有案件数的0.49%;上级交办案件20件,占所有案件数的4.96 %;其他部门通报、协查发现案件23件,占所有案件数的5.69%。。公安机关与行政机关联合办理食品类涉刑案件61起,同比增加335.71%,采取刑事措施122人,同比增加58.44%,公诉81人,同比增加80%。
五、公众对食品安全现状评价情况
受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常州市社情民意调查与评价中心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16年“常州市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调查”。调查显示,全市食品安全现状满意度为69.9%,与2015年的67.4%相比提高了2.5个百分点。全市食品安全的群众关注度为79.8%,与2015年的75.7%相比提高了4.1个百分点。在超市、个体零售店、菜市场、餐馆和网络五个群众购买食品的经营场所中,70.5%的受访者对“超市”销售的食品安全表示信任;“网络”上销售的食品安全信任度仅为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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