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人保财险常州分公司、紫金保险常州中心支公司、中华保险常州分公司、中国人寿财险常州中心支公司: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 推动农业保险迈上新台阶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17〕1号)精神,持续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切实发挥农业保险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功能作用,不断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农业供给质量效益为方向,以服务农业现代化为核心,紧紧围绕深化农村金融保险服务,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创新工作方式,注重精准发力,着力增加保险服务和产品供给,稳步提升保险服务水平,推动全市农业保险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目标任务。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努力实现覆盖广泛、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风险保障服务体系,农业保险覆盖面与省定农业基本现代化要求相适应,主要种植业承保面占种植面积(种植面积按省统计年鉴为准)保持在90%以上,主要养殖业应保尽保,高效农业保险保费占比继续稳定在60%以上;建立健全科学公正、信息共享、功能完备的农业保险统计监测分析和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农业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方向
2017年起,农业保险发展的主要任务是巩固基本面、覆盖多领域、稳步提标准。巩固基本面,就是要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持把主要种植、养殖业作为农业保险的保障重点,努力实现投保人“愿保尽保”与投保标的“应保尽保”的有机结合。覆盖多领域,就是横向上要覆盖农林牧渔各主要产业,即保险险种要涵盖我市种植、养殖业主要品种;纵向上要与农业产业链加快融合,即农业保险服务领域从农业生产环节向产业链上下游有序延伸。稳步提标准,就是要探索保障范围覆盖土地流转成本和劳动力成本,并逐步建立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完全成本、甚至基本收益的农业保险服务体系,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继续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以“联办共保”模式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以创新发展激发农业保险活力,加快发展地方特色保险,丰富险种体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绿色发展引领农业保险发展方向,加强农险领域新技术运用,推动数据共享,服务“三农”。以协调发展补农业保险短板,推进政策险、商业险、互助险协同发展,提升农险社会化服务水平和规范化管理水平。以开放发展拓展农业保险发展空间,优化农业保险市场结构。以共享发展增进农业保险发展动力,优化政府、保险、银行合作共享机制。建立健全制度完备、执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农业保险工作体系和监管体系。加强市场行为监管和保险机构偿付能力监管,保证财政补贴资金合规科学高效使用,切实保障参保农户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三、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农业保险发展主要围绕“扩面、增品、提标”,积极创新农业保险发展活力,进一步探索完善险种管理体系和保险服务体系。
(一)调整完善高效设施农业保险保费奖补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在重点保障主要种植(养殖)业保险前提下,以辖市(区)财政为主体开展高效设施农业保费补贴的基础上,市级财政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试行“总额控制、因素分配”,即市级财政将根据年度预算安排资金情况,按各辖市(区)本年度高效保费补贴投入比例及保险承保进度等因素分配市级保费奖补资金。分配方法为:
A=(B/C)×D。其中:A为辖市(区)可获得的保费奖补资金;B为该辖市(区)高效设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单个险种保费补贴比例超过60%的,按60%计算该辖市(区)保费补贴);C为全市各辖市(区)高效设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总额;D为市级财政对高效设施农业保险保费奖补资金总额。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各地应大力培养农民的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和鼓励农民在享受惠农政策的基础上,自主自愿投保参保,协同推进农业保险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逐步提高保障程度。加快推进以需求为导向的农业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逐步由保障直接物化成本向保障完全成本、甚至基本收益转变。在不增加农民缴纳保费的前提下,完成小麦、油菜保险金额提标,每亩保险金额调整为550元,保费调整为22元,并从下一轮小麦、油菜承保起施行。满足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提高保障程度的需求,探索 “基本险叠加商业险”新模式的具体操作办法,尝试农户自缴为主,有条件的地方财政适当奖励补助为辅的保费缴纳办法。继续支持武进区开展重要农产品收入保险或价格指数保险试点扩面。根据《关于调整完善农机保险工作的通知》(常农发〔2017〕7号)要求,加快推进农业机械综合保险,不断提高农机保险的覆盖面和保障水平。
(三)发展地方特色优势农业保险。以提高地方特色优势险种的保障和扩面作为高效农业保险发展重点,各地对照省财政高效设施农业保险奖补目录,积极做好本地高效农业承保扩面和新险种试点工作。各地应稳步推进新纳入省财政奖补目录的池塘淡水鱼养殖保险,保障对象以规模养殖农户为主逐步推开。鼓励各地农险办会同农业保险经办机构,积极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条款试验(如溧阳市青虾养殖),并及时报省农险办认定。对省财政奖补目录外的食用菌种植、苗木种植保险,市级财政继续纳入高效奖补予以扶持。
(四)加强“三农”保险新课题研究。促进农业保险从农业生产领域逐步向“三农”其他领域拓展,保障农村各项改革深化工程顺利推进。积极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综合保险试点,多形式探索“银政保担企”联动合作模式;扩大土地确权成果运用,开展农村“两权”抵押保险试点;探索土地规模流转履约保证保险,降低流转风险,提高适度规模经营风险保障水平。
(五)完善保险联动机制。强化部门横向联动。建立与气象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风险预警信息;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养殖业保险联动机制,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战略,将无害化处理作为理赔的前置条件;建立与水产养殖管理部门的联动机制,密切关注水产养殖重点区域,鼓励开发商业性水产养殖保险,完善防灾减灾机制,帮助养殖户提高抗御风险的能力。强化条线纵向联动。建立市、辖市区、镇、村大灾沟通协调机制,灾后应急处置、定损口径、理赔方案共商机制,重大事项会商报告机制等,进一步加强对县级经办分支机构理赔人员和基层协保人员的联动协作管理。
(六)健全服务体系。加强农险服务网点建设。各保险机构要在当地农险办指导下,加强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各农险经办机构的基层网点应建设至重点中心镇;继续巩固农业保险镇服务站、村协保员全覆盖成果,农业保险镇服务站应达到与其功能充分发挥相适应的标准;鼓励保险机构在产业特色明显、业务量大的村专设农业保险服务点。加强农险人员队伍建设,保险机构应根据业务量,每个乡镇设立1~2名专职农险工作人员,根据业务需求市场化聘用镇、村协保人员。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农业保险的方针政策、险种条款、经验做法,以及为农民群众带来的实惠和风险转嫁功能;不断加大农业保险培训投入,加强基层农险队伍承保理赔实务操作培训,丰富培训形式,持续推进“送培训下乡”,全面提升培训质量。
(七)提升规范化管理。规范承保理赔管理。各农险经办机构严格落实《农业保险条例》承保理赔“三公示、两签字”和保监会“五公开、三到户”监管规定;理赔款及时、足额支付到户,严格执行赔款“零现金转账直赔到户”;实行保险机构农业保险依法合规经营承诺制,在与政府保险服务协议中签署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书。规范资金管理。强化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力度,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对农业保险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管;对违反规章制度、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要取消承保资格。规范绩效考评。结合工作部署推进、财政补贴政策、规范承保理赔运作、重点目标实绩、保险机构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对经办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作为农险资金补贴和保险机构招标的重要参考。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7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农业保险工作的意见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