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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贯彻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发布日期:2012-12-0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十八大报告在第十部分“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中称:要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要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就业稳定性。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争议调解仲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据了解,截至2012年11月底,常州市新增就业10.3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55万人,其中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935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开展了常州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向6492名市区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发放调查函,对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逐一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就业措施。全市成功创建2个“五星级”人力资源市场、9个省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
  常州市人社局副局长戴亚东说,今年我市顺利获得了国务院颁发的“全国创业先进城市”的荣誉。为了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我市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制定出台了《常州市“龙城青年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截至今年11月底,全市已开展创业培训2万余人,扶持创业6800人,带动就业3.5万人。
  戴亚东还介绍,今年1-11月全市开展职业技能鉴定9.1万人次,取证7.3万人次,其中高技能人才取证1.8万人次,同比增长28%。
  我市计划到2015年,每年新增城镇就业8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确保高校毕业生年末总体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坚持培训促进就业、就业带动培训的联动机制,每年开展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3万人以上,培养高技能人才1.4万人,开展创业培训1.1万人,扶持创业0.55万人,创业带动就业2.75万人。
  戴亚东介绍,到2015年,形成城乡一体、普惠共享、功能完善、服务规范、管理高效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劳动者将获得较多的就业创业机会和收入,拥有较公平的就业环境、较好的就业技能、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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