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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民政局被评为“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

发布日期:2014-09-1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9月15日,新北区民政局被评为“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近年来,新北区着力理顺供养资金渠道、落实法定供养标准、加强供养机构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卓有成效。
  (一)理顺供养资金渠道。新北区将五保供养资金足额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全面实行社会化发放,并每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民办养老机构服务。(二)落实法定供养标准。新北区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每年均进行提标,年集中供养标准8500元,超过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三)加强供养机构建设。对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管理的意见》(苏政办发〔2013〕110号),新北区全面开展了以“三有三能六达标”为主要内容的提档升级达标改造工作。(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五保供养对象审核审批规范,管理规范。五保供养工作机构全面进行法人登记,管理及人员信息全部纳入常州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护理员培训参训率100%,持证率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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