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现将《关于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在网上公布,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8月2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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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关于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关于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
附件1:
关于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建设现代数字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省政府关于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2〕44号)和《市政府关于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22〕82号),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为抓手,整体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通过数字化转型提高政府决策水平、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效率,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服务便捷、治理精准、运行高效、开放透明、公平普惠、安全可控的数字政府,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和行政办公“一网协同”整体水平显著提升,打造成为现代数字政府新样板。具体目标是:非涉密系统上云率达到100%,公共数据按需共享率达到100%,应开放公共数据开放率达到100%,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率达到100%,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多跨示范应用场景达到10个左右。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一网通办”服务水平
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中枢,加强区自建系统与一体化平台融合,统一审批受理入口,满足各类业务条线的数据采集需求。实现线上线下统一受理、跨部门业务调度分发、办理进度统一跟踪管理。围绕高频服务事项推进“一件事”办理,实现申请条件预判、申请表格预填、结果智能审批等功能,提供极简易用的办事体验,拓展“秒批秒办”等应用场景的广度和深度,促进政务服务从“能办”“好办”向“快办”“爱办”转变。依托“苏企通”平台新北站点和涉企共享服务平台推进惠企政策同源发布、精准直达、在线申报、快速办理。
(二)建设“一网统管”智治体系
以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方向,按照“整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建设路径,以政务云网设施为基础,以统一身份认证、时空地理信息、物联智能感知、数据共享交换等平台为支撑,建设具有城市数字体征、综合指挥调度、事件多级联动等功能的“观、管、防”城运管理平台,聚焦“高效处置一件事”,逐步开发适合我区实际的城市治理、社会治理、安全治理和经济治理等应用场景,营造“观全面、管到位、防见效”的智能应用生态,形成“一网感知态势、一网决策指挥、一网协同共治”的运行模式。按照“先物理联通,次化学融合,再整体智治”的方式,逐步打破数据壁垒,将分散在各部门的运行监控、态势感知、指挥调度、决策分析等系统平台接入“一网统管”系统,同时以应用场景建设为牵引,开展重点领域数字化转型研究,有序推进协同应用场景建设。
(三)推进“一网协同”高效运行
进一步升级完善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全面提升内部办公、机关事务管理等通用性办公应用水平,加快机关内部业务相关系统对接和融合,推动机关内部服务事项线上集成化办理,不断提高机关运行效能,实现跨部门、跨层级办公业务“一网协同”。深化“互联网+监管”全流程数字化运行,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优化完善“互联网+督查”机制,形成目标精准、讲求实效、穿透性强的新型督查模式,提升督查效能,保障政令畅通。
(四)推进数据高效共享
以应用需求场景为驱动,健全公共数据供需对接机制。按照常州市统一标准,建立动态维护的公共数据目录,实行“一数一源一标准”,实现数据资源清单化管理。发挥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的数据共享枢纽作用,持续提升平台支撑保障能力,实现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各类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按需共享,有序推进各垂直管理业务系统与各业务系统数据双向共享。
(五)深化数据开放利用
编制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目录清单,构建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新北区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分类分级开放公共数据,有序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提升各行业各领域运用公共数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推进社会数据“统采共用”,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提升数据资源使用效益。推进公共数据、社会数据融合应用,促进数据流通利用。
(六)加快云计算中心建设
充分发挥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云计算中心的作用,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设置独立的政务数据计算和存储空间,为全区政府部门5-10年的发展需求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整合机关部门机房和云资源,推进各类非涉密电子政务系统向电子政务外网迁移,强化资源集中部署,进一步提高基础设施利用效率,各镇(街道)、各部门原则上不再新建独立机房、数据中心,不另行采购服务器、存储、数据备份等基础设施。
(七)加强基础中台支撑能力
依托常州市数字政府统一登录门户平台,实现各部门业务系统单点登录使用,促进服务效率再提升。建设城市运行管理多级联动事件智能平台,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事件流转办理体系和系统平台。全面接入和应用常州市城市运行“一张图”,支撑全区各类城市运行管理智能化应用。积极融入常州市城市运行泛在感知网,实现感知数据、视频监控资源统一归集接入,跨部门共享共用,提升市域治理事项主动发现能力。积极配合建设“常享链”区块链基础平台,提供数据可信场景应用能力。
(八)完善安全管理机制
建立网络安全信息共享、预警、联动、处置机制;健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政务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责任机制;优化网络、系统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优化网络信息安全应急指挥协调机制;持续开展数字政府安全管理制度评价,加强对各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落地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强化整体性安全监管,加强对参与数字政府建设企业和人员的安全保密管理,建立行之有效、及时响应的合规管理机制。
(九)创新数字政府建设管理机制
明确运用新技术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推进政府部门规范有序运用新技术手段赋能管理服务。推动技术部门参与业务运行全过程,鼓励和规范政产学研用等多方力量参与数字政府建设。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化全周期管理水平,探索建立政务信息化项目评价体系,加强项目绩效评价和后评价结果的应用。构建以公共数据资源聚合创新、有序流通为导向的信息化建设统筹机制,逐步实现从信息技术和平台应用采购到数据资源和数据分析能力采购的转变。
(十)规范电子政务项目管理
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项目的科学规划与统一管理,推动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批流程优化和再造,试行建立项目建设联合会审制度,在项目规划和申报、备案和评审、实施和验收等环节对电子政务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实行闭环管理,提高全区电子政务建设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政务系统整合和信息资源共享。
(十一)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
探索设立政府及部门首席数据官(CDO),明确首席数据官的组织体系、职责范围,健全工作机制、考核机制,创新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新模式,提高数据治理和数据运营能力,助力我区数字政府建设。首席数据官(CDO)负责制定完善地区或部门的数字政府发展规划、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法规体系等,推进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统筹协调和协同管理,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化项目申报、建设和管理。
(十二)助推数字经济发展壮大
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提高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准确把握行业和企业发展需求,打造主动式、多层次创新服务场景,精准匹配公共服务资源,提升社会服务数字化普惠水平,更好满足数字经济发展需要。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探索建立与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相适应的治理方式,创新基于新技术手段的监管模式、把监管和治理贯穿创新、生产经营、投资全过程。培育和壮大数据产业,支持数据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带动数据产业发展,为优化完善全区数字经济产业结构提供坚强保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区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区领导任副组长,区有关部门和单位、滨开区、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党政办公室(区大数据管理局),具体负责组织推进落实。各镇(街道)和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数字化履职能力,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切实加强全区数字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推动力度。加快理顺各级公共数据管理体制和组织架构,充实专业力量,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健全数字政府建设成效评价机制,加强工作推进情况动态监测。
(二)提升数字素养
将数字政府建设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习培训内容,持续提升干部队伍数字思维、数字技能和数字素养。创新数字政府建设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建设一支讲政治、懂业务、精技术的复合型干部队伍。探索数字人才资源共享,加快建立合理流动机制,畅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之间人才流动渠道。
(三)强化考核评估
建立常态化考核机制,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纳入综合考核的内容,建立完善数字政府建设评估指标体系,树立正确评估导向,重点分析和考核统筹管理、项目建设、数据共享开放、安全保障、应用成效等方面情况,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附件2:
关于《关于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文件起草情况
为整体统筹推进新北区数字政府建设,通过数字化转型提高政府决策水平、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效率,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和行政办公“一网协同”的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关于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关于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新北区实际情况,区党政办(大数据管理局)制定了《关于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向各相关部门和镇(街道)征求了两轮意见。同时,根据省政务办关于全省数字政府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和市“一网统管”等工作推进情况,对文件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文件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成四部分,分别是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1.总体要求。明确了新北区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总体思路和抓手。
2.工作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服务便捷、治理精准、运行高效、开放透明、公平普惠、安全可控的数字政府,“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整体水平显著提升,并明确了相关的具体目标。
3.工作任务。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和新北区实际情况,确定了12项工作任务,分别是:(1)完善“一网通办”服务水平(2)建设“一网统管”智治体系(3)推进“一网协同”高效运行(4)推进数据高效共享(5)深化数据开放利用(6)加快云计算中心建设(7)加强基础中台支撑能力(8)完善安全管理机制(9)创新数字政府建设管理机制(10)规范电子政务项目管理(11)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12)助推数字经济发展壮大。
4.保障措施。明确了建立全区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提升全区干部队伍数字思维、数字技能和数字素养和常态化考核评估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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