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溧阳市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活力,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有效控制患者就诊费用,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13]130号)等文件精神,经常州市有关部门批准,溧阳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三家医院将从2014年1月27日零时起,正式启动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三家医院将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将县级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3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2个渠道,除中药饮片和医院制剂外,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时,将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合理调整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察、治疗、手术、护理、传统中医项目等价格,使县级公立医院通过提供优质服务得到合理补偿,调整后的医疗费用将按规定纳入医保机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