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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常州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发布日期:2021-05-19   浏览次数:   字体:〖默认 超大

  5月19日上午,常州市召开2021年全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新闻发布会。今年的招生政策,继续坚持“免试入学”“公民同招”“公平规范”原则。

   幼儿园招生以相对就近、方便家长为入园原则。任何幼儿园不得将入园资格与是否接受本园早期保育教育(亲子教育)挂钩。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实施免试入学。
  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不得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
  公办学校采取户籍、居住地对口和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等方式入学。先安排户籍地与合法固定住所一致的适龄儿童按学区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户籍地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4项材料: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户口簿、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且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一年以上的社保凭证、与常州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凡符合政策规定的随迁子女,原则上在公办学校就近安排入学;公办学校无法就近接收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教育部门强调:严禁违反规定招生时序提前招生;严禁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冬夏令营等形式选拔生源;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转接;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公布、宣传、炒作学校成绩排名,进行虚假宣传;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违规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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