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公众对公共政策制定的参与度,市城管局于2021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在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常州市城市绿地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意见征集期内,公众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修改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市城管局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主要情况反馈如下:
公众建议:《征求意见稿》3.2.0.7章节增加城区河道及湖泊防护绿地建设要求;3.2.7“城市内河、海、湖及铁路防护绿地规划宽度不应小于30米”修改为“城市内河、湖及铁路防护绿地规划宽度按相关规划要求执行”;3.4.1.2“行道树宜选用落叶树,株距不应小于8米”不太准确,行道树常绿和落叶都可以,株距按照所种植的树木类型,在5-10米都是可以的。
市城管局采纳情况:予以采纳。
同时,公众提出的其他意见建议,市城管局按相关规定均给予了回复。在这次意见征集活动中,公众热情参与,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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