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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1日起 《常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条例》实施 建立健全促进儿童发展的长效机制

发布日期:2024-06-1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全国首部以“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条例”命名的地方性法规《常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从6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条例》旨在以法规形式凝练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常州模式”。

  近年来,常州市稳步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目前已成功入选第三批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名单。
  《条例》是2022、2023年度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预备项目,2024年度立法计划正式项目,共六章、四十八条,梳理整合了现行有效的政策措施,总结固化了常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经验和先进做法,突出规划引领、标准引导,强化儿童友好空间建设,补齐儿童公共服务和发展环境短板,系统构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制度体系,将儿童友好从“柔性概念”向“刚性要求”转变,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有效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常州市坚守“儿童优先”发展原则,四级联动推进儿童友好空间规划建设及适儿化改造,目前已完成53个重大项目,建设33个儿童友好社区、32个儿童友好学校、开通7条校园公交线路,正在探索建立具有常州特色的地下接送系统,今年将新增12所学校实施此系统,成为全国首批、全省唯一的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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